原标题:南财快评:减煤的实际行动重于电煤的路径之争

举世瞩目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6次缔约方大会(COP26)在经历了为期13天的谈判后,以达成《格拉斯哥气候协议》的形式于近日落下帷幕。这项得到与会近200个国家支持的协议巩固了此前的共识,并进一步明确了努力将全球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的目标。但如同以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一样,结果总是看起来不让人满意。毕竟,众口难调。一份照顾了各种利益诉求的协议难免会有很多妥协。正如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所说:“这份协议反映了当今世界的利益,矛盾和政治意愿”。

其中有关煤电的未来,就是这份协议的一个争论焦点。在最后一刻,由于印度的坚持,草案中涉及煤电的表述由“逐步淘汰(phase out)”修改为“逐步减少(phase down)”,并写入最终协议中。很多人认为这项修改让格拉斯哥气候协议的减排效果大打折扣。如大会主席阿洛克·夏尔马所说:“1.5度仍然活着,但它的脉搏十分微弱”。

这实际上夸大了分歧的程度。减少煤电和淘汰煤电,强调的都是对煤电减少利用和依赖,减少煤电是最终淘汰煤电的必经过程,而最终决定这一过程快慢的关键是可再生能源和脱碳技术的进步和产能扩张速度。

强调减煤而不是退煤更多体现了发展中国家对煤电的谨慎态度。一方面,低碳电力技术的发展还有很大不确定性。IEA的2050年净零排放路线图中,电气化是推动在包括重工业和交通运输业在内所有经济部门快速脱碳的主要途径,对本世纪中叶实现全球碳中和,控制全球升温1.5摄氏度以内有重要意义。而电力行业本身的脱碳依赖一系列包括电池存储,电网数字化和碳捕捉和封存(CCS)在内的技术,其中相当一部分目前仍处于开发示范阶段,未来发展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但未来是可以塑造的。以碳捕集和封存技术为例,虽然目前发展碰到一些挑战和问题,但并没有失去希望。恰恰相反,直接碳捕集也许会有广阔的发展空间。特别是中美气候行动联合宣言中,将部署和应用碳捕集、利用、封存和直接空气捕集等技术作为五大合作方向之一。这使中美之间更紧密的技术合作,短期突破技术瓶颈,实现跨越式发展成为了可能。

另一方面,退煤是一个复杂过程。在主要发展中国家还没有先例。退煤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还有待观察。外交发言人赵立坚近日表示,减少煤炭消费比重,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尊重各国国情发展阶段和资源禀赋的差异。退煤的影响涉及到能源安全、产业发展、矿区就业,不仅仅是经济问题,还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整个能源系统的变革。许多发展中国家仍然没有普及电力和充足的能源供应。因此,在尚未满足基本的能源需求要求之前,就承诺退煤,伦理上并不人道,政治上难以实施。发展中国家在资金和能力上也有很大缺口。

对中国来说,对退煤保持谨慎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几个月前席卷大半个中国的限电提醒决策者,退煤的步伐把握不好,会导致严重经济损失,并对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一份报告也认为,煤炭消费量与一个国家的发展水平在历史上存在密切关联,中等收入国家一般对煤炭的依赖性最强。虽说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发展会使得发展中国家不会重复历史路径,但这种改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最近的国家能源委员会会议上,李克强总理也指出电力低碳转型要坚持“先立后破”,确保能源供应安全。这意味着煤电的退出要建立在充分发展清洁替代电源的基础上。

发达国家要求对退煤做出具体承诺也有理有据。煤炭消费导致的排放占到全球二氧化碳排放的44%,而电力行业是主要的煤炭消费者。作为瓷器屋里的大象,煤电的退出是减排最简单、直接的方案。毕竟,即便用天然气来替代煤炭发电,排放也下降一半以上。而从行动上来说,很多发达国家早已实现碳达峰。随着国民收入继续增加,煤电慢慢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更高效、便捷和污染更少的电源,例如天然气以及(近年的)可再生能源。而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仍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不断增长的电力需求很难完全在短期内由清洁电力满足,迫使煤电不断增长。这也使得煤电带来的环境影响显得更加凸出。

与其争论名词,不如关注实际行动。在未来这十年内,不管是退煤还是减煤,发展中国家逐步减少对煤电的依赖都是必然。与其争论煤电究竟是“退出”,还是“减少”,不如聚焦在“先立后破”的这个“立”上。而且,煤电也并不一定会完全退出。在IEA展望的净零电力系统中,将有少部分配备相关负碳技术的煤电,为以风电和光伏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保驾护航”,保障电力供应的稳定和安全。因此,退出还是减少并无本质不同。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实现本世纪中叶全球净零排放的关键,不是承诺本身,而是未来10年的实际行动。这一点也体现在中美强化气候行动联合宣言上:中美双方要在21世纪20年代采取提高力度的强化气候行动。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格拉斯哥气候大会上也强调了“行动”的重要性:“行动,愿景才能变为现实”。

聚焦未来十年的行动,需要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提供切实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帮助其不断优化能源政策,重塑能源系统,有序减煤,尽早实现退煤。一部分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技术先进、基础设施好、消费者的负担能力强,也可以考虑适当加速煤电退出。这既能为其它发展中国家探索出道路,也是负责任大国国际担当的体现。 

此外,减煤的行动不仅要关注现有的煤电消费大国,还要避免新兴煤电消费国家的涌现。有研究表明,伴随着煤炭在现有国家的减量使用,新的煤炭用户可能涌现出来。毕竟,如果煤炭价格下跌,对那些尚未普及电力或者面临电力短缺的发展中国家来说,煤电具有更大的吸引力。实际情况也如此。在包括印尼,越南,菲律宾在内的一些亚洲国家,近些年煤电在电源结构中占比持续快速增长。虽然已经做出减煤承诺,还需采取实际行动,尽快扭转煤电增长的趋势。

总之,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应该摒弃“退煤”和“减煤”的口舌之争,而致力于未来十年的实际行动。携手合作,全力推进电力去碳化进程,尽早实现净零电力系统。

(施训鹏系悉尼科技大学澳中关系研究院首席研究员、碳排放权交易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和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特聘研究员;杨木易系欧洲能源环境智库Ember资深电力政策分析师;二位都是国际能源转型学会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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