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北京大紅門儲能電站爆炸調查結果通報:系責任事故,屬未備先建項目

事故造成1人遇難、2名消防員犧牲、1名消防員受傷,火災造成直接財產損失1660.81萬元。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彭強 北京報道 

11月22日下午,北京市應急管理局在官網披露豐臺區“4·16”較大火災事故調查報告,認定該起事故系責任事故,屬於未備先建項目。

豐臺區“4·16”較大火災事故,即今年4月發生在豐臺區南四環永外的集美家居大紅門商場儲能電站爆炸事故。

今年4月16日11時50分許,位於豐臺區西馬場甲14號的北京福威斯油氣技術有限公司(下稱福威斯油氣公司)光儲充一體化項目發生火災爆炸,事故造成1人遇難、2名消防員犧牲、1名消防員受傷,火災造成直接財產損失1660.81萬元。

2019年,集美家居大紅門商場建成一座光儲充一體化項目,包括25MWh的國軒高科磷酸鐵鋰電池儲能,一期1.4MWh的屋頂光伏和94個車位的快速充電樁。

該項目是國內儲能界的標杆項目。北京福威斯光儲充公司曾稱,該項目是當時全球用戶側最大規模儲能電站、城市中心最大規模充電站、第一個直流光儲充一體化項目、第一個區域直流增量配網項目。該項目還被列入北京市新能源應用技術示範基地。

經豐臺區發改委覈查,事故涉及的已建儲能項目項目屬於未備先建項目。

北京市應急管理局在調查報告中指出,事發項目一期在2018年3月即開始進行土建及電氣施工,2019年4月便投入運行。2020年5月,事發項目二期儲能升級改造進行,到事發前已經建設了2兆瓦/28兆瓦時儲能。

在2018年4月和2020年9月,項目的所屬公司兩次向豐臺區發改委備案;2020年12月,京豐國威公司向豐臺區發改委備案集美大紅門儲能項目,2021年7月19日主動撤銷該項目備案。

該項目投資方即爲福威斯油氣公司,福威斯光儲充公司參與了項目的設計、製造和施工。

調查報告顯示,事發涉事公司福威斯油氣公司成立於2009年,合肥國軒高科動力能源有限公司持股40%,是最大的控股東;2018年8月,福威斯油氣公司與合肥軒一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合資成立北京國軒福威斯光儲充技術有限公司,持有項目部分資產,但實際無組織機構和成員。

調查報告指出,經查,事發項目所用電池均爲合肥國軒高科動力能源有限公司生產,並提供有電池檢測材料。事發前,京豐國威公司已開展事發項目相關資產評估工作,尚未完成資產收購、交割。

調查組認定,豐臺區“4·16”較大火災是一起責任事故。

北京市應急管理局指出,調查組根據消防救援機構現場勘驗、檢測鑑定、實驗分析、仿真模擬和專家論證情況,綜合分析發生事故的直接原因爲:南樓起火直接原因是項目西電池間內的磷酸鐵鋰電池發生內短路故障,引發電池熱失控起火。北樓爆炸直接原因爲南樓電池間內的單體磷酸鐵鋰電池發生內短路故障,引發電池及電池模組熱失控擴散起火,事故產生的易燃易爆組分通過電纜溝進入北樓儲能室並擴散,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氣體,遇電氣火花發生爆炸。

該事故的間接原因則是有關涉事企業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在建設過程中存在未備案先建設的問題。此外,在事發區域多次發生電池組漏液、發熱冒煙等問題但未完全排除安全隱患的情況下,仍繼續運行。

事發項目南北樓之間室外地下電纜溝兩端未進行有效分隔、封堵,未按照場所實際風險制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北京市應急管理局也指出,有關單位研究部署、督促落實安全監督檢查工作不夠;對新能源項目在確保安全前提下高質量發展的問題研究不深;開展安全隱患排查不全面不徹底,對事發項目建設運營維護等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風險隱患失察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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