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独董“离职潮”仍在继续发酵。

康美案落槌后“独董离职潮”的风口浪尖之上,又一上市公司的独董辞职引发关注。这次是知名经济学家、国务院国资委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刘纪鹏,辞去了万润股份独立董事职位。

券商中国记者昨晚通过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采访刘纪鹏,但未获回复。

值得关注的是,刘纪鹏自2020年5月担任万润股份独董,此次辞职尚在其独董任期内。此次辞任万润股份独董后,刘纪鹏仍然担任4家A股公司独董,包括民生银行、太阳能、长安汽车、节能国祯

自11月12日广州中院对康美案宣判以来,约有近30家上市公司公告独立董事辞职。就在11月23日晚间,还有包括西藏珠峰、*ST天首、万润股份等三家上市公司公告独立董事辞职。

刘纪鹏辞任万润股份独董

11月23日晚间,万润股份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11月23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刘纪鹏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纪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刘纪鹏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万润股份称,鉴于刘纪鹏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相关规定,刘纪鹏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刘纪鹏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刘纪鹏是资本市场的名人,向来以“敢言”著称。万润股份2020年年报显示,刘纪鹏,1956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二级教授、高级研究员、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国资委法律顾问,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副主任,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专业咨询委员会。

刘纪鹏自2020年5月12日起担任万润股份独董一职,原定任期至2023年5月11日。2020年,刘纪鹏从万润股份获取的税前报酬为7.61万元。

万润股份主要从事信息材料产业、环保材料产业和大健康产业三个领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公司在信息材料产业、环保材料产业领域的产品均为功能性材料。公司在信息材料产业、环保材料产业方面的经营模式主要为定制生产模式,在大健康产业方面的经营模式主要为市场导向与定制相结合的生产模式。

近期万润股份的股价走势十分可喜,自11月以来,万润股份股价已上涨24%。

2020年任5家上市公司独董,年薪百万

从过往经历来看,刘纪鹏堪称A股的“资深独董”,曾先后担任过泛海控股、华能国际、国电电力、汇鸿集团、江中药业、中航产融、中金黄金、万向钱潮、国网英大、中新集团、中核钛白等12家上市公司独董。从他的履历来看,他甚至是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副主任。

翻阅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可发现,刘纪鹏在去年共担任5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分别是民生银行、长安汽车、中金黄金、万润股份和节能国祯,去年获取的独董报酬分别为88.5万元、12万元、12万元、7.61万元、0万元,合计123.61万元。其中,中金黄金的任期已于2021年3月11日到期。

不过,刘纪鹏作为国务院国资委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不仅有专业的法律、财务知识,又有丰富的独董经验,此次在任期未满的情况下辞去万润股份的独董一职,背后的真实原因尚未知晓。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启祥此前曾向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表示,对高校老师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教育部和监管部门有一些明确的规定,比如担任党政领导干部、处级以上职务的教师,就不能够担任独立董事,这从任职资格层面做了一些有效限制和排除。

张启祥提到,高校老师担任独立董事,从合理性来说,确实有一些优势和便利性,比如行业专业背景、财会知识积累,很多高校老师都是各自领域的专家和学者,本身也能给企业赋能。而且,由于其高级知识分子的担当,社会往往寄予更多的独立性期待。当然也有一些弊端,比如很多高校教师,因为做理论研究更多,实务经验相对薄弱,如果对企业运营和规范运行理解不够,履职时就有局限。

值得一提的是,刘纪鹏不仅在学界颇有地位,他还向来以“敢言”著称。

根据《中国经营报》报道,就在11月9日,刘纪鹏还在“2021年中经报智库大势论坛”上就“完善股权治理、制度设计”发表主题演讲。刘纪鹏提到,“当前股票市场存在三个不合理,即股权结构、财富分配、治理结构的不合理。这其中,最为核心的是股权结构的不合理,后两者均由这一问题导致。”

“目前上市公司中股权结构上,大股东、实控人‘一股独大’的情况甚为常见。例如,实控人或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在发行上市完成后,持股比例仍超过70%。这种‘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在减持环节将直接转变为财富分配问题,在公司治理过程中则转变为‘一股独霸’的治理问题。”刘纪鹏具体提及,例如当实控人拥有绝对控股权时,该公司的治理结构存在失衡,其他股东无法对其制衡,甚至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也难以保障。

康美案“吓坏”独董

11月12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中院”)宣判,康美药业(*ST康美)案5.2037万名投资者共判赔约24.59亿元。其中,5名独立董事需要承担2.46亿元或1.23亿元的连带清偿责任。

由于康美案判给独立董事的连带责任巨大,竟掀起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离职潮”。从巨潮资讯网上粗略检索就能发现,自11月12日广州中院对康美案宣判以来,约有近30家上市公司公告独立董事辞职。就在11月23日晚间,还有包括西藏珠峰、*ST天首、万润股份等三家上市公司公告独立董事辞职。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本周一(11月22日),还有董事长因独立董事匆匆离职,给公司带来损失而怒发申明。

11月22日开山股份的母集团“开山控股”官微发文称,独立董事史习民近期辞职的行为给公司造成了极大负面影响,给投资者带来了损失。开山控股表示,对史习民在担任“开山股份”独立董事仅五个月时间,在极易误导投资者的情况下拒绝公司挽留要求,执意辞职的行为表示强烈不满,对他的职业操守给予谴责。

同时,该公司还郑重声明:保证集团旗下成员公司不发生有意财务造假行为,如发生有意财务造假行为给投资者和独立董事造成损失的,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自行承担全部损失。

开山股份董事长曹克坚在朋友圈发文称:“无辜中箭,受伤很深,是可忍孰不可忍!我有底气保证我领导的公司绝不有意造假;有胆气保证如果有意造假就承担全部损失!几十年来,我把信誉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损坏我的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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