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變着花樣延緩風險暴露、掩蓋不良貸款 多家銀行被罰款

華夏時報(www.chinatimes.net.cn)記者 馮櫻子 北京報道

近期,山東、重慶、湖北、江西等地銀保監局重磅出手,對多家銀行開出百萬罰單。

11月23日晚間,江西銀保監局連續更新18則處罰公告,6家銀行領到罰單,合計被罰281萬元。其中兩家因投資收益違規處置不良債權、貸款五級分類不準確等原因被處罰。另有三家因爲貸後管理不到位,貸款資金違規流入股市等三項違法違規行爲被罰。

從近期罰單案由來看,銀行貸後管理問題、掩蓋處置不良貸款已是監管處罰的“重災區”。

花式掩蓋不良資產

年底將至,各行各業都到了年終盤點的時刻。而銀行作爲百業之王,其營業收入增長情況、利潤情況、資產質量情況都備受外界關注。

而一些銀行通過違規轉讓不良資產、違規進行資產五級分類等方式隱藏和掩蓋不良資產,從而減少計提撥備金額,提高歸母淨利潤。

從銀行罰單案由來看,掩蓋不良資產已爲處罰“重災區”。

11月23日晚間,江西銀保監局連續更新18則處罰公告。其中,新建恆通村鎮銀行因貸款“三查”不到位、貸款五級分類不準確等原因,被處罰款人民幣50萬元。徐登友、餘芬芬二人對上述貸款“三查”不到位的行爲負直接責任,被予以警告處罰。

銀行貸款分爲正常類標準、關注類標準、次級類標準、可疑類標準、損失類標準。而違規調整貸款的五級分類,把本該分爲不良的貸款劃分爲了正常或者關注,使得資產質量分類嚴重失真,是銀行掩蓋不良的方式之一。

一位銀行從業者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銀行掩蓋不良方式很多,除了上述方式,還有通過重組貸款、過橋貸款、以貸收貸等方式進行延緩風險暴露等。或者將正常和關注類貸款與不良資產一起打包處置。

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銀保監會針對不良資產違規轉讓已開出超20張罰單。

近期,青島銀保監公佈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中國銀行青島市分行因授信管理不審慎、發放貸款承接處置不良資產,被罰款人民幣75萬元。

建行武漢江岸支行因爲“通過以貸還貸方式延緩風險暴露、掩蓋不良貸款”的違規事實被湖北監管部門開了罰單,罰款50萬元。

此外,某股份制銀行上海分行因貸款風險分類不準確、轉讓不良資產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處罰;交通銀行上海分行也因轉讓不良資產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處罰款50萬元。

近兩年,在疫情等因素的影響下,爲了支持實體經濟發展,銀行落實延期還款等一系列支持政策。

11月23日,國新辦舉行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央行金融市場司司長鄒瀾表示,2020年至今年10月,銀行累計對14.4萬億元貸款延期還本付息,其中支持中小微企業延期還本付息11.8萬億元,累計發放普惠小微信用貸款9.1萬億元。

在銀行的支持下,仍有不少企業面臨歇業風險,使商業銀行貸款質量承壓。2021年三季度末,商業銀行不良貸款餘額2.8萬億元,較上季末增加427億元;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1.75%,較上季末下降0.01個百分點。

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宏觀分析師周茂華向記者分析,首先銀行需要滿足監管指標要求,以及完成內部業績考覈標準,其次是因爲經營監管環境變化,疫情衝擊下不良壓力大幅上升。此外,一些中小銀行處置不良往往難以取得較好的市場價格,處置成本還比較高,因此有動力隱藏不良,留待日後處置。

貸後管理不到位多家銀行收百萬罰單

除了掩蓋不良外,重貸輕管問題也銀行中普遍存在。從監管部門開出的罰單來看,貸後管理不到位、信貸資金流向問題也是各家銀行被處罰的重點。

11月23日晚間,江西銀保監局公告顯示,6家領罰單的銀行中,有3家因爲貸後管理不到位,貸款資金違規流入股市等三項違法違規行爲被處罰。

其中,江西贛昌農村商業銀行因貸款“三查”不盡職;未落實審貸分離要求且貸款資金被挪用;貸後管理不到位,貸款資金違規流入股市等三項違法違規行爲,被處罰款人民幣80萬元。

張躍端對上述貸款“三查”不盡職的行爲負直接責任,被予以警告處罰。陳清華對上述貸後管理不到位,貸款資金違規流入股市的行爲負直接責任,被予以警告,並處罰款人民幣5萬元。

與此同時,江西新建農村商業銀行因貸前調查不盡職、貸後管理缺失;貸前調查不盡職、貸後管理缺失且產生信用風險;貸款檔案缺失等三項違法違規行爲,被處罰款人民幣75萬元。

餘於智、汪成、方人梓、李雪雲等四人對上述貸前調查不盡職、貸後管理缺失且產生信用風險的行爲負直接責任,被予以警告處罰。

當天,重慶銀保監局公開發布三則行政處罰信息,其中兩家銀行因貸後管理不盡職,導致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被處罰。

近一週,山東銀保監局接連披露23則罰單,其中有多家銀行收百萬罰單,違法違規事實多涉及貸款項目管理不到位。其中,山東章丘農村商業銀行因貸後管理不到位、未按規定對重大關聯交易進行審查和審批等,被罰款120萬元。

易觀高級分析師蘇筱芮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銀行業機構在貸款管理制度機制方面存在疏漏,體現出貸後管理一直以來都是合規工作的薄弱環節,同時也表明一些銀行業機構未汲取歷史教訓,未能及時強化和鞏固自身的合規建設。

如今,監管相關管理辦法對於信貸資金的投向和用途進行了嚴格的規定,嚴禁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股市等領域,且任何一筆貸款都必須有具體的用途,並且約定用途和實際資金使用用途必須一致,不能違規挪用。

銀監會曾連續開展“三三四”等一系列專項檢查,開啓了中國銀行業強監管時代。一大批銀行被處罰、重罰的直接原因就是“在信貸業務中,未按規定開展貸後管理”。

一位農商銀行從業人員提出,銀行貸後管理存在的問題是多重因素導致的。首先,宏觀環境複雜多變,信貸風險較爲複雜、不易把握,貸後管理難度明顯上升。同時,信貸人員數量不足,疲於應付各項工作。信貸規模逐年增加,信貸品種日益豐富,客觀上導致客戶經理貸後管理流於形式等。

蘇筱芮表示,目前,銀行貸後管理制度方面建設不到位,亟待制定更多細則進行完善;制度有了,但執行過程中不到位。與此同時,一些貸後相關的銀行人員合規意識低下,也不排除部分“內鬼”與其他人員故意勾結、裏應外合。

“部分銀行業機構,尤其是中小銀行開展業務的方式較爲粗放,與大行的合規水平、金融科技水平等存在較大差距。”蘇筱芮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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