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北京,記者 王宏)訊,康美藥業一審宣判結果帶火了董責險,獨董們拿着幾十萬年薪卻承擔上億的賠償責任,讓外界深刻感受到高管面臨的職業風險。平安財險在5個工作日收到超過50家上市公司的正式採購諮詢,也有上市公司希望通過董責險吸引獨董任職,規避風險。

業內人士表示,目前中國董責險市場保費主要來源於美股(中概股)、A股和H股上市公司等,美股保費規模佔比80%,整體市場保費規模預計在18億。未來董責險市場需求和費率有望得到大幅提升。此外,董責險保障範圍是高管履職過程中因不當行爲引起的法律賠付,故意欺詐和犯罪行爲都是董責險中的除外情形。

董責險市場需求激增 有超50家上市公司採購諮詢

作爲圈內董責險領域的專家,上海市建緯律師事務所高級顧問王民感受到了董責險的火爆。最近一段時間以來,他收到了來自媒體、保險公司、上市公司董祕、高管等關於董責險的諮詢。

“有上市公司獨董辭職後,董事會法定人數不夠了。所以上市公司會考慮如何挽留,或者招聘新的獨董,讓他們來放心履職。購買董責險肯定是吸引獨董任職的一個重要原因,這種狀況前來諮詢的案例會多一些”,王民表示。

康美藥業判決結果引發了獨董辭職潮,也帶火了董責險。據不完全統計,11月12日至今,滬深兩市已有34家上市公司發佈獨立董事辭職的相關公告。

“如果說瑞幸咖啡案讓大家認識了董責險,那麼康美藥業的判決結果則是真正讓董責險‘出圈’,康美藥業的判決是在國內發生的,其中4位獨董都是大學教授,董事的年薪也不過十幾萬,卻承擔了上億的責任賠償。這樣的結果讓大家一下子認識到其中的風險。” 海華永泰濟南律師事務所律師、仲裁員、保險理賠專家葉紅表示。

財聯社從平安財險方面瞭解到,在康美藥業案一審落地後,董責險再迎小高峯,自2021年11月15日短短的5個工作日內,已收到超過50家上市公司的正式採購諮詢。據統計,自2020年至2021年10月間,新增投保上市公司300餘家,整體投保率提升超過50%。截至2021年10月底,市場已有650家上市公司投保,投保率約爲15%。

故意欺詐董責險不賠付 但責任可拆分

都邦財險責任險負責人黨鼕鼕接受財聯社記者採訪時表示,董責險(D&O)是一種舶來品。目前中國市場董責險保費主要來源於美股(中概股)、A股和H股上市公司等,其中美股佔比80%左右,整體保費規模預計在18億左右。2020年“瑞幸咖啡”事件的爆發,使得董責險爲公衆所熟知和關注。

董責險在何種情況下不會賠付?葉紅律師對財聯社記者表示,董責險的保險責任範圍應當是被保險人(也就是董事監事等高級管理人員),在履行職務過程中,因不當行爲所引起的法律賠償責任,總體是一種過失行爲。如果是高管存在故意欺詐行爲或者故意犯罪行爲,這些都是董責險中的除外情形。

葉紅還表示,董責險還有個特點是可以進行責任拆分。董事長、總經理、監事等這些被保險人之間的責任是可以拆分的。由於董責險一般是公司團體投保,如果其中有高管有故意行爲,但對於不知情或者無辜的高管,保險公司仍然是需要承擔保險責任的。

A股上市公司董責險規模和費率有望提升

黨鼕鼕認爲,參考美國市場經驗,在推出對上市公司要求和懲罰更爲嚴苛的 “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後,針對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的股東集體訴訟案件數量和索賠金額不斷增多,美國董責險市場需求和費率迅速大幅提高。“相信2021年的’中國版安然事件’康美藥業案件之後,加上證券法等法律環境的變化和’中國版集體訴訟制度’的形成,近幾年A股上市公司董責險投保需求和費率條件將迎來大幅增長。”

平安財險方面也表示,根據公開披露的信息,已採購董責險的上市公司中有超過50%的最高保額在5000萬人民幣或以下。未來A股上市公司投保的保障額度將持續上漲,針對已採購保險的上市公司,應適當地考慮加保;針對考慮首次投保的,則應在其可承擔的對價中,選擇更加與風險匹配的賠償限額,以更好地應對上市公司及其董監高實際面臨的風險敞口。

王民也表示,樂觀估計未來國內A股的董責險市場規模在幾十億。“按照目前國內市場投保率是15%,預計有600家上市公司買了董責險。每家一個億的保額,按現有的千分之五的平均費率看,每家50萬保費,現有市場就有三億規模。如果投保率和費率都上升,未來市場規模還會擴大。”

高風險業務考驗險企能力 非上市公司投保需求值得關注

黨鼕鼕表示,董責險被認爲是責任險中的高風險業務,保障範圍寬泛、保單限額較高、索賠來源廣泛、完全追溯和索賠提出制設計、賠案處理期限較長等因素,對於保險公司的專業覈保力量、承保能力、再保安排、理賠處理等客戶專業服務能力均是很大的挑戰。開展或擬開展該類業務的保險公司,要謹慎評估業務風險,制定合理承保方案,控制好淨自留額,做好共保或再保安排,理性市場競爭和穩健經營。

葉紅表示,董責險要想真正發展起來,一方面要看公司高管羣體對風險的認知程度和對董責險的接受程度,另一方面也要看保險銷售人員對該險種的推廣程度。“董責險產品保障責任可爲三層,責任、保障期間、理賠條件較複雜,相較我們平時接觸較多的意外險、醫療險等人身險和車險,對銷售人員專業性要求更高。因此,需要專業的銷售人員推廣銷售,並提供後續服務。”

黨鼕鼕還表示,除了證券類股東(集體)訴訟類索賠外,董責險索賠來源還有可能爲公司內部僱員(不當不公平待遇等),第三方外部競爭對手(侵犯知識產權、侵權行爲等)、消費者(產品糾紛)、政府部門、債權人、公司併購等方面,因此非上市公司投保需求同樣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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