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根本原則,體現了中國共產黨以人民爲中心的根本立場。它不僅是經濟問題,更是關係黨“執政基礎”的重大政治問題。人身保險業作爲經營與管理風險的金融行業,產生於互幫互助、扶危濟困,與生產生活息息相關,與民生保障緊密相連,與共同富裕天然契合。在邁向共同富裕的宏偉征程中,人身保險業有義務、有能力也有責任交出自己的答卷,以高質量發展滿足人民羣衆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努力在建設共同富裕中展現更大作爲。

助力共同富裕是人身保險業的應有之義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一個也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個也不能掉隊”。實現共同富裕,基礎是“富裕”,主要特徵是“共同”,必須通過持續增加社會財富不斷提高人民羣衆的生活水平。必須通過有效的制度安排和機制設計,消除制約和影響全社會共同持續健康發展的各種風險因素,包括可能導致羣衆“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因素,可能制約羣衆生活質量提高的各類因素。目前,我國已建成世界上規模最大的社會保障體系,在解決“病有所醫”“老有所養”等關乎社會公平穩定的問題上發揮着無可替代的作用,但面對未富先老、漸富快老等新形勢新問題,現有社會保障體系仍顯不足。

從醫療保障體系來看,2020年全國衛生總費用支出約爲7.23萬億元,個人衛生支出佔比爲27.7%,健康險賠付支出佔比僅爲4%;青海省衛生總費用支出約爲359億元,個人衛生支出佔比爲24.9%,健康險賠付支出佔比僅爲1.4%。健康保險出現“短板”,意味着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失衡。未來在不加大財政負擔的前提下,健康險必須及時“替補”上去“填補”真空,老百姓個人自付比例才能明顯降低。

從養老保障體系建設來看,我國基本構建了政府、企業、個人的養老“三支柱”框架,但發展仍不平衡,基本養老保險“一支柱”獨大,2020年全國基本養老保險覆蓋9.99億人,青海省覆蓋人數爲420.47萬人,但隨着老齡化進程加快,支出壓力日益增大;“二支柱”企業(職業)年金覆蓋面較窄,門檻較高,僅覆蓋機關事業單位及經營效益較好的部分企業;“三支柱”個人養老金融仍在起步階段,發展緩慢,對養老保障的支撐明顯不足。在此背景下,通過商業養老保險這種市場化、門檻較低、靈活度較高的個人養老金融方式爲“一支柱”補缺口、爲“二支柱”補短板顯得尤爲重要。

從行業自身來看,2020年青海省人身保險深度、密度分別爲2%和1013.84元/人,與全國平均水平相比有較大差距,人身險市場存在廣闊的增長空間。同時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響,人民羣衆在養老、醫療、意外等多領域的保險需求也日益旺盛,人身保險正在實現從可選品向必需品的跨越。但供給與需求仍未達到平衡,產品同質化、創新不足的問題依然存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和水平需要進一步提高。

助力共同富裕是人身保險業的應盡之力

一是大力發展商業健康保險,保障羣衆“病有所醫”。“十三五”期間,青海省商業健康險累計承保0.6億人次,爲130.53萬人次賠付26.8億元,對於穩定人民羣衆保障預期、釋放消費潛力、推動經濟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指導行業積極參與醫保經辦工作,於2019年在全國率先建成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委託經辦+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委託經辦工作的“一體化”服務保障模式,爲全省452.19萬名城鄉居民提供“一站式”“一單式”方便快捷的醫療保障服務;鼓勵行業積極參與青海特殊家庭住院陪護險等政策性業務,陸續推出符合高原地區實際的心腦血管疾病保險、高原特定疾病醫療保險等產品,服務能力明顯提升。

二是強化商業養老保險保障功能,助力實現“老有所養”。指導行業相繼推出多款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爲轄內“第三支柱”建設提供產品支持。商業養老年金保險積累的保險責任準備金達8.1億元;鼓勵行業充分發揮服務、投資等專業優勢,積極參與青海省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管理,開展受託管理和投資管理業務,較好地服務“第二支柱”發展。目前,轄內保險機構爲全省100餘家企業提供企業年金管理服務,其中受託管理金額46.73億元,投資管理金額34.6億元。承辦青海省職業年金受託管理金額62.72億元,投資管理金額32.48億元;支持行業多渠道、多方式參與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爲轄內羣衆提供醫療、養老、康復等“一站式”服務。

三是積極推進普惠型保險業務,切實解決“弱有所扶”。指導行業積極探索商業保險參與健康扶貧新模式,在全省範圍內開展以“健康保”“扶貧保”爲代表的貧困人口商業補充保險,覆蓋全省8個市州的47.94萬貧困人口,累計賠付7.6萬件,賠付金額0.9億元。指導行業推出具有青海特色的“普惠型”意外險,切實減輕老百姓醫療負擔,避免因意外而導致的致貧、返貧問題,爲44.78萬人提供風險保障,賠付413.54萬元。

助力共同富裕是人身保險的應擔之責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要以更大的力度、更實的舉措讓人民羣衆有更多獲得感”。這就要求人身保險業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自身發展融入國家大局,聚焦於改善民生的重大任務。下一步,青海銀保監局將持續發揮監管引領作用,督促行業堅守“保險姓保”本源,持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斷加強行業自身建設,爲人民羣衆提供多層次、廣覆蓋的保險保障,在高質量發展中擔當起推動共同富裕的崇高使命。

服務健康青海建設,滿足人民多元化健康保障需求。一是進一步豐富產品供給。指導行業積極打造覆蓋全生命週期,涵蓋醫療、疾病、護理、失能、意外等需求的健康保障計劃。創新發展與基本醫保相銜接、保障自付醫療費用的各類補充醫療保險產品,將基本醫保“三個目錄”外的合理醫療費用納入保障範圍,降低羣衆實際醫療負擔。探索通過擴大承保範圍、加強續保管理、運用費率機制等方式,解決健康保險“買不起”和“買不到”的問題,讓健康保險真正成爲羣衆健康生活的重要支撐。二是鼓勵行業加強對高原地區健康管理的理論研究。積極爭取總公司政策支持,提高服務的流程化、標準化、規範化水平,積極提供體檢、健康檔案、健康評估、健康諮詢、健康干預、就醫服務、二次診療意見、慢病管理等服務,實現從“被動理賠”向“全流程健康管理”的角色轉變,構建“保險+健康管理”生態圈,爲我省羣衆提供綜合性健康保障服務。

助力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建設,回應人民老有所養期盼。一是大力發展商業養老保險。鼓勵行業積極開發符合青海實際的商業養老保險產品。大力發展商業養老年金保險,加快開發投保簡便、交費靈活、收益穩健、吸引力強的個人賬戶式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主動爭取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和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政策在青海落地。二是豐富養老服務產業鏈。督促行業充分認識到人口老齡化、家庭小型化所帶來的新變化和新需求,深度融入國家應對老齡化規劃、醫養結合等重大戰略,爲不同職業、不同經濟收入、不同文化背景的百姓提供多樣的服務和保障,以老有所養爲基礎,通過涵蓋多種產品和服務的綜合養老保障計劃,滿足老有所醫、老有所爲等需求,進一步強化人身保險業參與養老服務業的廣度和深度。

大力發展普惠保險,爲特殊羣體提供風險保障。一是助力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督促行業積極配合政府相關政策,面向農民、低收入人羣、殘疾人等羣體積極開發投保門檻較低、覈保簡單、價格實惠、保障責任明確的產品。紮實推進“防貧保”提質擴面,防止脫貧人口因病返貧、致貧。二是引導行業主動承擔社會責任,提供適當、有效的普惠保險產品,積極推進“普惠型”意外險擴面,加快推進“普惠型”健康險落地,爲意外和大病人羣的經濟負擔提供精準保障。

積極服務實體經濟,爲共同富裕增強內生動力。一是發揮保險資金長期優勢。引導行業高度重視保險資金投資地方經濟發展工作,正確處理公司自身發展與服務實體經濟的關係。鼓勵支持行業積極發揮橋樑紐帶作用,主動搭建項目對接平臺,通過股權、債權等多種形式,爲青海“四地”建設、養老服務業、健康產業等項目提供中長期、低成本資金支持,切實提升保險業服務實體經濟的質效,夯實共同富裕的產業基礎。二是爲小微企業及相關人員提供融資支持和風險保障。在風險可控前提下,積極運用保單質押貸款、借款人意外險等方式爲小微企業客戶提供融資、增信支持。充分考慮新產業新業態從業人員和各種靈活就業人員收入穩定性差、財務脆弱性高的特點,加快開發適合的商業養老保險產品和各類意外傷害保險產品,提供多元化定製服務。

加強行業自身建設,爲助力共同富裕夯實基礎。一是破解同質化難題。鼓勵行業以新技術爲突破,通過大數據挖掘、客戶生態圈經營等多種方式,不斷髮掘不同客戶羣體的差異化需求,提升客戶服務精準程度,實現複雜產品的個性化、靈活化定製。二是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快推進轄內公司與醫保、醫療部門的數據對接,深入挖掘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經辦+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經辦“一體化”服務模式的醫療數據資源,全面深化大數據應用,推進精準定價、高效理賠。三是強化內控管理。督促行業牢固樹立內控創造價值、合規就是效益的理念,從組織架構、制度建設、流程管理、崗責體系、績效管理等多方面入手補齊制度短板,建立強有力的制衡約束機制,將“規則牢不可破”的理念內化於心,提升內控合規水平。四是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牢固樹立以人民羣衆爲中心的服務意識,將消費者權益保護融入業務經營全流程工作體系。以開展“金融知識普及月”等活動爲載體,切實推動金融教育和消費者權益保護走深走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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