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韓宋輝)記者獲悉,爲規範人身保險銷售活動,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銀保監會人身險部近日向各保險公司下發《人身保險銷售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辦法》),對開展人身保險銷售活動的保險機構及保險銷售人員相關行爲進行了規範。

據瞭解,從事人身保險銷售活動的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經紀人、銀行類保險兼業代理機構、依法取得保險代理業務許可證的互聯網企業和其他保險兼業代理機構均納入《辦法》管理。《辦法》將銷售活動分爲核心銷售活動和輔助銷售活動兩類,核心銷售活動是指保險銷售主體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的主要過程,包括簽署投保單等;輔助銷售活動是指爲訂立保險合同而幵展的銷售策略制定、宣傳推介、銷售培訓和售後客戶服務活動等。

《辦法》要求,保險機構應建立實施銷售人員分級管理制度,對銷售人員進行分級管理。保險機構可按照銷售人員教育背景、從業年限、考覈情況、業務品質、培訓及測試情況、誠信評價結果等進行分級,級別體系應不少於四級,一級爲最低級別。銷售人員應在分級管理體系內從低到高逐級晉升,新錄用上崗銷售人員首次定級應爲一級。

同時,《辦法》還對銷售人員誠信管理提出了要求。保險機構應建立實施銷售人員誠信評價管理制度。誠信評價內容應至少包括銷售人員品質管理情況、受到公司獎勵處罰情況、所銷售保單品質管理情況、涉訪涉訴情況、受到監管處罰和公司內部追責情況、參與涉刑案件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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