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一些手機App,便會遭遇彈窗廣告,想關閉卻找不到按鈕,有些彈窗點擊查看後,卻跳轉到了廣告頁面;在某款遊戲短視頻App上瀏覽視頻,不小心點擊廣告頁面後竟被下載了多個遊戲App;註冊某影視App,如果沒有充值會員,刷劇時總會彈出要求分享的頁面……(11月25日《法治日報》)

眼下,隨着互聯網的普及,手機用戶利用手機網頁瀏覽新聞或工作已是十分普遍的現象。但每每打開手機網頁時,各種“APP廣告”便成了頁面的“必訪客”,這些“APP廣告”不但涉及內容多,有商品推銷、產品廣告,甚至還有色情信息廣告,部分彈窗廣告還存在着木馬植入、信息詐騙、強制消費等安全隱患,而且關閉按鈕很隱蔽,甚至“關閉難”,致使手機APP廣告成了“牛皮癬”。

衆所周知,一些廣告商利用手機網頁推出“APP廣告”,其目的就是打廣告,推銷商品或信息,這也無可厚非。但問題是,APP廣告不能屢屢“關閉難”,更不能利用APP廣告發布一些色情信息,或盜取個人信息。可以說,APP廣告“關閉難”現象,不但嚴重影響手機用戶的正常工作、正常上網,而且有些廣告也涉嫌違法。因而整治手機APP廣告這一“牛皮癬”已是勢在必行。

根據我國《廣告法》規定,利用互聯網發佈、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佈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誌,確保一鍵關閉。違反者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處以最高3萬元罰款。近日,工信部也發佈了“優化App開屏彈窗信息展示方式”通知,要求互聯網企業應在其App開屏信息和彈窗信息窗口設置明顯、有效的關閉按鈕,且不得使用整屏圖片、視頻等作爲跳轉鏈接,誘導用戶點擊或易造成用戶誤點擊。可見,治理手機APP廣告“牛皮癬”並非是“無監管”“無規制”。

因此,筆者以爲,手機APP廣告成“牛皮癬”亟待“綜合施治”。首先,監管要到位。市場監管部門要積極承擔起監管的主體責任,要嚴把APP廣告的審批關和准入關,切忌不管三七二十一,允許那些不良廣告商在手機網頁上發佈APP廣告或不良信息。其次,執法要從嚴。執法部門要對惡意發佈APP廣告行爲,或發佈不良信息行爲、或盜取個人信息行爲進行嚴懲重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該警告的要警告,該罰款的要罰款,該取締資格的要取締資格,絕不姑息,絕不縱容,更不能聽之任之。其三,APP廣告“關閉難”要規範整頓。不能任憑APP廣告的發佈者隨意設置“關閉難”按鈕,“爲難”手機用戶,要規範APP廣告“一鍵關閉”功能,讓手機用戶“想關閉就能關閉”。

同時,要加大對APP廣告中的色情信息發佈和盜取個人信息行爲的打擊力度。對於利用APP廣告推送低俗色情的廣告內容,以及盜取用戶個人信息等不法行爲,除了採取“高額罰款”之外,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讓其付出“沉重的代價”,倒逼其遵規守法,切實履行契約,從而讓APP廣告迴歸“正軌”。

筆者相信,只要監管到位,執法從嚴,規範整頓,追究刑責,就一定能有效治理手機APP廣告成“牛皮癬”頑疾,從而給廣大手機用戶營造一個正常、有序、無干擾的上網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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