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020年人口出生率跌破10‰,多地出臺鼓勵生育措施

作 者丨王帆

11月23日,《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經修訂通過,並正式開始施行,其中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生育第一、二個子女的延長產假六十天,生育第三個以上子女的延長產假九十天;三週歲以下嬰幼兒父母雙方每年可以享受各十天育兒假。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統計,截至當前,有近20個省份在當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修改中增設了育兒假,目前安徽的條件可謂最“優厚”,在子女6週歲以前,夫妻每年可各享受10天育兒假。

此外,還有的地方延長了產假、陪產假、護理假,譬如,江西和安徽都規定,對符合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給予男方護理假三十日;四川省攀枝花市和甘肅省臨澤縣提出給生育家庭發放補貼金;廣東推出了首款對試管嬰兒移植手術進行保障的保險產品;北京則成爲全國首個在公租房分配中鼓勵生育的城市。

種種鼓勵生育的措施背後,是嚴峻的人口出生形勢。

《中國統計年鑑 2021》顯示,2020年全國人口出生率爲8.52‰,首次跌破10‰,創下了1978年來的新低。

在人口專家看來,2020年出生率的下降,一定程度受到了疫情因素的影響,但今年的形勢或許也不容樂觀。9月,安徽在一份官方文件中透露,2017年至2021年,安徽出生人口分別爲98.4萬、86.5萬、76.6萬、64.5萬、53萬(預測),年增長率爲-12.1%、-11.4%、-15.8%、-17.8%,整體呈斷崖式下降趨勢。

中國未來的出生人口規模取決於三方面的因素,育齡女性人數、育齡女性結婚比例、育齡女性生育意願及其轉化爲實際生育的比例。中山大學社會學與人類學學院副教授王軍指出,育齡女性人數未來將呈明顯銳減趨勢;鑑於經濟社會發展和思想觀念轉變,育齡女性結婚比例很有可能會進一步降低;因此,三孩政策下生育率能有所回升的關鍵,就是有效提升民衆生育意願以及促進生育意願轉化爲實際生育行爲的比例。

育兒假重在落實

2019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其中就提到了鼓勵地方政府探索試行與嬰幼兒照護服務配套銜接的育兒假、產休假。

目前,多地的育兒假已相繼落地。相比於給補貼、優先配公租房等措施可能只惠及少數地區、少數人羣,育兒假是一種更爲普惠的政策,並且,由於夫妻雙方都能夠享受,也朝着“男女平等”的方向邁出了一步。

中央民族大學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教授楊菊華今年在接受媒體採訪就曾談及,三孩生育政策的落地要體現男女平等的基本國策,要讓女性實現家庭和職場兼而得之。如果只是母親休假,相當於進一步強化了母職,會帶來“母職懲罰”,尤其是在勞動力市場上。

在中國的就業市場上,女性的參與率處在一個較高的水平。國家統計局曾披露一項數據,2018年,全國女性就業人員佔全社會就業人員的比重爲43.7%。

對很多職場女性而言,在考慮生育問題時,一個常見的訴求是,可以兼顧生育和事業,這既是爲了在工作中追求自我價值實現,同時,在高房價、高昂的育兒成本壓力下,女性往往不得不參與“賺錢養家”。但在現實中,“兼顧生育和事業”訴求往往面臨着諸多挑戰,首要的一條便是缺乏足夠的人手來照顧嬰幼兒,尤其是在多孩家庭中,即便有外援,職場媽媽往往也會被育兒牽扯過多的精力。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通過小範圍的調查瞭解到,職場女性一個大致的感受在於,生育一孩的職場媽媽大多能繼續工作,生育二孩後迴歸家庭的比例明顯上升,如果生三孩,基本只能毫無懸念地告別職場。

一位一線城市的二孩媽媽表示,她原本已經順利重返了職場,但趕上了幾次兩個孩子輪番生病,連續請假後,工作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影響,在團隊裏的處境很尷尬,而且擔心今後還會頻繁請假,只好主動辭了職。她認爲,如果夫妻雙方每年加起來有20天的育兒假,當休假處理一些家庭的突發狀況時會相對更心安理得,而且也能讓爸爸更多參與到育兒中。但如此的長假期如何真正落地,還有待用人單位的配合。

另一位IT行業的二孩爸爸也有類似的顧慮,前不久他的陪產假沒休完就返回了工作崗位,儘管公司已經批了假,但實在工作太忙,也很難完全讓同事代替。“未來的育兒假,恐怕也會打個折扣。”

如何兼顧企業利益

事實上,無論是延長產假、陪產假,還是增設育兒假,都有人擔心很難完全享受得到,即便在政策的強力推動下能夠享受得到,一個可能的後果在於,在三孩政策背景下,育齡女性在就業市場上的“歧視”會加劇,而這又將進一步降低職業女性的生育意願。

一位製造業企業主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育齡女性如果只生一個孩子,公司完全可以接受,但如果短短几年內再生二孩、三孩,給公司帶來的影響就比較大了。比如,在女性職工比較集中的財務部門,一旦出現扎堆生育的情況,整個部門將難以運轉。

“所以我們會控制育齡女性員工的人數比例。”這位企業主坦言。

一位金融行業負責招聘工作的HR人士則表示,有的公司甚至根本不招聘育齡女性。雖然政策鼓勵生育,但很多成本實際上是企業在承擔。

另一位在懷二孩期間離職的媽媽向記者表示,她從懷二孩開始請假次數就明顯增加,到懷孕後期因爲身體負擔的緣故主動辭了職,雖然看似給公司減少了麻煩,但另一方面,的確是因爲生育造成了崗位的不穩定。“所以從公司的角度看,減少招聘育齡女性可能真的是最優解。”

隨着多地增設育兒假,企業可能又將額外承擔更多的成本。譬如,安徽規定,職工在規定的產假、護理假、育兒假期間,享受其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

今年7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指出,支持有條件的地方開展父母育兒假試點,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擔機制。

中國人民大學人口學系主任楊凡不久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在試點範圍內,可以通過將生育保險基金盈餘的部分劃撥給育兒假補貼。但在更長遠的未來,需要另行開闢一條專門針對育兒假的參保通道,使育兒假期間的經濟保障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基金來承擔,政府予以補貼。

上述製造業企業主則向記者算了另一筆成本賬,企業需要承擔的除了員工休產假、陪產假、育兒假期間的部分工資之外,還有社保等支出,以及因人員變動導致的工作效率損失。

“如果政府根據企業女性職工的生育情況,採取一定的稅收減免措施,或者對於生育二孩、三孩的員工,政府考慮承擔更高比例的休假期間薪資,對企業的成本有一定的彌補,或許可以增加企業對女性生育的支持程度。”他表示。

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很重要的一個方面在於創造有利於家庭生活的職場環境,而企業的態度是其中一個關鍵的影響因子。只有切實平衡好個人、用人單位等各方的利益保障,才能夠更有效地提升生育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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