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15樓財經|又見協會商標“維權”,這次是庫爾勒香梨,爲何網友發聲支持協會? 

繼“逍遙鎮”胡辣湯、“潼關肉夾饃”後,“庫爾勒香梨”又因向河南多個水果商戶起訴後者侵權,在網上火了一把。北青-北京頭條記者11月26日注意到,與前兩家的做法被網友批評不同,不少網友認爲庫爾勒香梨協會做法正當。爲此各持不同觀點的網友隔空打氣嘴仗。

庫爾勒香梨協會也維權 開庭公告864件

日前,洛陽市上百家水果商戶稱,他們賣香梨使用“庫爾勒香梨”商標,被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庫爾勒香梨協會以侵權爲由起訴。一名商販稱,她賣的香梨一箱才22元,被罰了6000元。而在其展示的水果包裝箱上,確實印有帶有孔雀圖案的“庫爾勒香梨”字樣。除了農貿市場裏面的很多商戶都交了6000元的罰款以外,洛陽市區其他一些超市或商場也都遇到了類似的情況。

北青-北京頭條記者查詢企查查App瞭解到,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庫爾勒香梨協會成立於1994年6月,目前已在“飼料種籽”分類中註冊完成“庫爾勒香梨”商標。而該協會開庭公告864件,立案信息492件,裁判文書517件,幾乎都是因對方使用了“庫爾勒香梨”商標的侵權訴訟。

庫爾勒香梨協會祕書處工作人員表示,從2018年起,協會開始對全國範圍內侵權使用“庫爾勒香梨”商標的行爲進行維權,目的是規範行業。如果想獲得授權使用“庫爾勒香梨”地理標誌證明商標,可加入該協會會員並繳納會費。

部分網友支持庫爾勒香梨維權:“跟肉夾饃性質不一樣”

雖然與前幾日被曝出的“逍遙鎮”胡辣湯、“潼關肉夾饃”的維權模式如出一轍,不少網友也表示這是相關協會“割韭菜”,“彷彿一夜之間這些協會都找到了財富密碼”。但是,這次卻有不少網友站在了“香梨”一邊。

有網友稱,“這個跟肉夾饃那些性質不一樣,那些是工藝技術,水果這個講究氣候自然條件,其他地方的大米也不能叫五常大米啊。河南的梨冒充庫爾勒的就是有問題”。也有自稱是家在新疆的網友表示,“本地都買不到20多塊錢一箱的真庫爾勒香梨,河南這個肯定是假的,還不讓人家維權,那不就永遠買不到真的”。還有網友認爲有人借勢帶節奏,“不是庫爾勒的梨子帶庫爾勒香梨標籤,可不就是侵權了,一羣臆想天才,還是處罰太輕”。

科普博主“鍾大廚在江湖”表示,庫爾勒香梨的事不能簡單的和潼關肉夾饃等同,要看看具體是什麼情況。潼關肉夾饃裏面的潼關指的是一種製作方法和風味,類似於武漢熱乾麪、柳州螺螄粉、蘭州牛肉麪等等。而庫爾勒香梨裏面的庫爾勒就有一定的“原產地”含義了,有點像陽澄湖大閘蟹、章丘大蔥、五常大米等等。

庫爾勒香梨註冊的是“證明商標” 不對商標管控還可能被罰

對此,從事知識產權研究的北京化工大學餘俊副教授表示,與“潼關肉夾饃”不同,庫爾勒香梨是農產品,不是食品做法,其同時也是地理標誌產品,可以註冊證明商標。北青-北京頭條記者瞭解到,庫爾勒香梨是中國國家地理標誌產品,而該協會註冊的正是“證明商標”。

根據我國法規,證明商標與普通商標不同,證明商標的註冊人必須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資格,且對商品和服務的特定品質具有檢測和監督能力的組織,普通商標的註冊申請人只須是依法登記的經營者。此外,證明商標的註冊人不能在自己經營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該證明商標,准許他人使用必須依《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和管理辦法》的規定履行手續,發給《準用證》。

根據規定,證明商標專用權被侵犯的,註冊人可以根據《商標法》及《細則》的有關規定,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理,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經公告的使用人可以作爲利害關係人參與上述請求。

同時,北青-北京頭條記者注意到,按照《管理辦法》規定,證明商標註冊人沒有對該商標的使用進行有效管理或者控制,致使該商標使用的商品達不到其使用管理規則的要求,對消費者造成損害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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