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網站近日消息,廈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11部門印發廈門市持續整治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工作方案。方案提出,整治重點涉及房地產開發、房屋買賣、住房租賃、物業服務等四方面,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實現房地產市場秩序明顯好轉。

方案指出,對違法違規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住房租賃企業、物業服務企業、金融機構、網絡媒體及從業人員,依法依規採取警示約談、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和資質資格證書等措施,並予以公開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門依法查處。全面實施行業主體信用評價機制,強化信用評價運用,實施差異化監管。對逾期不能償還債務、大規模延期交房、負面輿情較多等存在重大經營風險的企業,實施重點監管,提升風險防範化解能力。

原文如下:

廈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11部門關於印發廈門市持續整治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爲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 康發展的決策部署,進一步聚焦人民羣衆反映強烈的難點和痛點問題,加大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力度,切實維護人民羣衆合法權益,根據省住建廳等8部門轉發住建部等8部委下發的《關於持續整治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精神和市政府部署要求,現將《廈門市持續整治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廈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廈門市建設局  中共廈門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  廈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廈門市公安局  廈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廈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廈門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廈門監管局

2021年11月17日

廈門市持續整治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工作方案

爲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聚焦人民羣衆反映強烈的難點和痛點問題,加大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力度,切實維護人民羣衆合法權益,根據省住建廳等8部門轉發住建部等8部委下發的《關於持續整治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精神和市政府部署要求,決定在全市範圍內持續開展整治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由廈門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統籌推進持續整治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工作,下設辦公室,掛靠市住房局,由市住房局主要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分管局領導擔任常務副主任,各成員單位指派相關處室負責人爲辦公室成員。辦公室負責工作的日常事務,並定期向領導小組書面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二、工作目標

通過加強市場監管、淨化市場環境、改進政務服務、增進民生福祉,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實現房地產市場秩序明顯好轉,違法違規行爲得到有效遏制,監管制度不斷健全,監管信息系統基本建立,部門齊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信訪投訴量顯著下降,人民羣衆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進一步增強。

三、整治重點

(一)房地產開發

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開工建設;未按施工圖設計文件開發建設;未按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如期交付;房屋滲漏、開裂、空鼓等質量問題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準建設配套設施。

(二)房屋買賣

發佈虛假違法房地產廣告,發佈虛假房源信息;捂盤惜售,囤積房源;挪用交易監管資金;套取或協助套取“經營貸”“消費貸”等非個人住房貸款用於購房;協助購房人非法規避房屋交易稅費;違規收取預付款、“茶水費”等費用,變相漲價;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捆綁銷售車位、儲藏室;捏造、散佈不實信息,擾亂市場秩序。

(三)住房租賃

未辦理基礎信息登記,並推送開業信息;未按規定如實完整報送相關租賃信息;網絡信息平臺未履行信息發佈主體資格覈驗責任;剋扣租金押金;採取暴力、威脅等手段強制驅趕租戶;違規開展住房租賃消費貸款業務;存在“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等高風險經營行爲;未按規定辦理租金監管。

(四)物業服務

在市建設局會同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督局五部門(廈建物[2021]25號)聯合開展的物業服務企業侵佔住宅小區業主公共收益專項整治工作基礎上,總結經驗做法,並融合住建部、省住建廳關於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等工作相關部署,以及省市紀檢監察部門“爲民辦實事”點題整治的整改要求,結合物業管理日常工作繼續推進。具體整治內容:物業服務企業未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在物業服務區域內醒目位置如實公佈並及時更新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聯繫方式以及物業服務投訴電話、物業服務內容、服務事項、服務標準、收費項目、計費方式、收費標準、電梯和消防等設施設備維保單位聯繫方式、物業費和業主共有部分經營收益收支情況、公共水電分攤情況、維修資金使用情況、電梯維護保養支出情況等相關信息;物業服務企業超出合同約定或公示收費項目標準收取費用;物業服務企業擅自利用業主共有部分開展經營活動,侵佔、挪用業主共有部分經營收益;物業服務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後,無正當理由拒不退出物業服務項目。整治物業服務市場秩序、維護廣大業主利益,同時推動社會營商環境建設,切實減輕物業服務企業迎檢備查、報表資料等日常工作負擔,並順應形勢發展,探索推動物業管理與社會治理有效融入、協同發展的管理模式。

四、工作要求

(一)協同推進

緊緊圍繞“堅持聚焦問題、重點整治,堅持羣衆參與、開門整治,堅持齊抓共管、綜合整治,堅持標本兼治、長效整治”的原則開展工作。市住房局、市建設局根據職責分別牽頭組織制定聯合專項整治計劃,開展摸底調查,移交問題線索,彙總處理結果,總結通報情況,依職責對房地產領域違法違規行爲進行查處。市委網信辦負責查處通過網絡發佈虛假房地產信息等問題。市發改委負責協調彙總房地產領域違法違規信息,並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推動各部門依法依規對相關企業及從業人員實施失信聯合懲戒。市公安局負責查處房地產領域合同詐騙、非法集資等涉嫌犯罪行爲。市資源規劃局配合行政執法部門查處未依法依規取得土地即開工等問題。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查處虛假違法房地產廣告、價格違法、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等問題。市執法局配合相關部門依法查處違法建設案件。市金融監管局、廈門銀保監局負責查處金融機構信貸等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等問題。廈門市稅務局負責查處非法規避房屋交易稅費行爲。

(二)掛賬銷號

各成員單位充分利用媒體、12345熱線、電子信箱、門戶網站,結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與專項檢查,推動實施社會檢查員和暗訪機制,完善公衆監督機制,多渠道收集問題線索,逐條分析研判,形成整治問題清單並分類建檔,建立工作臺賬,明確責任部門,制定整治措施,確定整改時限。建立轉辦和督辦機制,實施銷號管理。對實名舉報的案件,要認真核實、逐件處理、及時反饋。

(三)強化執法

各成員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創新思路,多措並舉,依法依規開展整治。對違法違規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住房租賃企業、物業服務企業、金融機構、網絡媒體及從業人員,依法依規採取警示約談、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和資質資格證書等措施,並予以公開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門依法查處。全面實施行業主體信用評價機制,強化信用評價運用,實施差異化監管。對逾期不能償還債務、大規模延期交房、負面輿情較多等存在重大經營風險的企業,實施重點監管,提升風險防範化解能力。

(四)宣傳引導

市住房局要在門戶網站設立房地產市場整治工作專欄;各成員單位要綜合運用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加強正面宣傳,正確引導輿論,及時總結推廣整治工作做法、經驗和成效,公開曝光典型違法違規違紀案例,發揮警示震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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