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壹点客户端

潼关肉夹馍协会以商标侵权为由,起诉全国多家商户一事持续引发关注。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了解到,该协会在河南商丘起诉了20多家商户,目前暂时全部撤诉。

11月26日凌晨,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此回应,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11月25日,河南商丘一商户王先生告诉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他当天下午从法官处得知,原告潼关肉夹馍协会已经撤诉。

被诉店铺商标侵权,要求赔偿5万元  

王先生说,他从2018年开始,在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经营一家小吃店,门店招牌和菜单上使用了“潼关肉夹馍”的字样。

今年10月20日,王先生忽然收到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寄来的民事起诉状和一份公证材料。

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王先生的店铺商标侵权,要求他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

11月2日,法院开庭审理。王先生说中间没有经过调解,并且跟他一批遭到起诉的商户共有6家。

“庭审结束后,法院问我们和解吗,我们说不和解。”王先生说,不和解之后就要等法院的判决。

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的苏先生也因门店招牌中有“潼关肉夹馍”字样被起诉,他的案件跟王先生一起开庭。

法官微信回复,原告全部撤诉  

庭审结束后,11月25日上午,苏先生搜集了一些材料,发给了案件法官,“上午11点多,法官微信回复我,说案件撤诉了。”苏先生收到消息后,赶紧告诉了跟他一起被告的另外5家商户。

王先生听说后,也给法官发微信询问。“原告全部撤诉。”法官这样的回复他。

不过目前他们只收到了法官的微信回复,还没收到任何书面材料。

“不知道对方撤诉的原因。”王先生说,虽然原告撤诉了,但他还是决定更换门店招牌和菜单,去掉“潼关”字样,“我这么做是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再次发生,我没有这么多时间和经历折腾了。” 

11月26日上午,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联系到负责审理王先生案件的法官。法官表示,原告潼关肉夹馍协会在商丘起诉了20多家商户,目前暂时全部撤诉。“他们在全国弄了一千多家。”法官建议,为了避免麻烦,商户们最好在这段时间内进行整改,因为不排除原告有再次起诉的可能,“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应说不允许收加盟费,但并没有说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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