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老潼关肉夹馍协会”在商丘的6起诉讼已撤诉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11月26日了解到,部分因在招牌上使用“潼关肉夹馍”字样而被告上法庭的小吃店表示,原告“老潼关肉夹馍协会”已经撤诉。

有消息称,部分河南小吃店主表示,“老潼关肉夹馍协会”已经撤诉,“商丘一共有6家,我们11月2日同天开庭,现在法官说全部撤诉。”

受理此次商标侵权案件的睢阳区人民法院法官称“老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商丘侵权案件已经全部撤诉,“虽然他们撤诉了,但是不表示商家们可以随意使用“老潼关”这个商标。”该法官还表示,虽然“老潼关肉夹馍协会”不能向商家收取“会费”,但还是建议有涉嫌侵权行为的商家抓紧时间进行整改。

11月26日凌晨,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此回应,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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