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聞客戶端 記者 鄭文

11月26日,記者從浙江省醫保局獲悉,浙江省醫保局、省衛健委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降低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的通知,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價格調整爲40元/次;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混合檢測價格調整爲每樣本10元。

全文如下:

《浙江省醫療保障局 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進一步降低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的通知》

各設區市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委員會,在杭省級公立醫院:

爲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病毒檢測工作,有效應對疫情形勢變化,減輕羣衆負擔,經研究,決定調整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價格,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價格調整爲40元/次;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混合檢測價格調整爲每樣本10元。醫保支付政策按《關於制定及調整新型冠狀病毒相關檢測項目價格的通知》(浙醫保聯發〔2020〕26號)執行。

二、公立醫療機構要不斷優化核酸檢測服務,爲羣衆提供網上預約、電話預約、自助預約等多途徑採樣預約服務,採取電子化、信息化等多種方式推送核酸檢測結果。單純進行核酸檢測的,無須掛號,公立醫療機構不得收取門診診查費。

三、各設區市要及時調整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價格,切實保障好羣衆相關權益。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浙江省醫療保障局 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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