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國務院正式下發《關於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主要目標包括,到2025年,城市副中心綠色城市、森林城市、海綿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宜居城市功能基本形成;到2035年,現代化城市副中心基本建成。

《意見》提出,要依託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和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將城市副中心打造爲京津冀金融創新、高端商務發展高地。加快全球財富管理中心建設,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支持金融標準認定機構及國際金融機構、民營金融機構在城市副中心發展。強化金融對城市副中心政務服務、居民服務的全面支持,穩妥有序承接符合城市副中心發展定位的金融機構及分支機構,加快發展區域養老金融、健康保險業務。

穩妥推進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試點,支持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REITs,鼓勵公募REITs基金管理人在城市副中心落戶發展。加快發展綠色金融,創新金融產品,支持碳達峯碳中和行動及技術研發。

在健全生態環境綜合治理體系方面,《意見》指出要加強區域環境污染聯防聯控聯治,全面改善大氣、水體等生態環境質量,管控土壤污染風險,逐步統一區域生態環境標準體系和綠色環保施工標準。同時強調了保險的作用,要求創新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等管理制度。

此外,《意見》提及,要推進服務業擴大開放,支持開展適合科技型企業的個性化融資服務,推動開展知識產權保險業務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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