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亿万富姐”吴英狱中申请离婚!与丈夫分割5.9亿债务,但交不起300万诉讼费被自动撤诉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从2006年一夜暴富,到2007年深陷囹圄,2009年12月18日一审被判死刑,当时,只有28岁的吴英走过了极不平凡的3年。12年过去了,这位曾经引发舆论关注的昔日浙江女富豪——“亿万富姐”传来最新消息,她在狱中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已获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立案,再次引发社会关注。

吴英在民事起诉状中称,被告周某某在没有和她离婚的情况下,跟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子,原被告双方感情已完全破裂。请求法院判决她与周某某离婚,同时对5.9亿元的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平均分割。

据红星新闻,11月24日从吴英委托的律师吕海波处获悉,原本要求与丈夫周某离婚的吴英,由于缴纳不起法院要求的300万元诉讼费,在过了法律规定的时间后而自动撤诉。

据悉,她或在明年5月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将对5.9亿元的夫妻共同债务分20万元一次、分案提起诉讼。

吴英因缴纳不起300万诉讼费

而自动撤诉

据红星新闻报道,10月30日,记者从吴英的代理律师吕海波处获悉,吴英在监狱中要求与丈夫周某离婚,同时对5.9亿元的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平均分割。

该案已于10月25日获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立案。

吴英丈夫周某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己早已提出过离婚,最后均撤诉。“她在里面多少年了,我在外面也要生活。”周某称。但对于近6亿元的夫妻共同债务,周某并未提及该如何分担。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此次离婚诉讼,吴英首要面临的一道坎儿是无力缴纳近300万元诉讼费用。因为,在此前的生效判决中,吴英已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对应此次吴英提出的共同债务59794万元,因此案件受理费达到约300万元。

吴英的代理律师吴海波告诉记者,他们向法院申请过免交诉讼费,理由是“吴英仍在服刑,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吕海波称,“吴英的财产已全部没收,其情况属于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不过,法院目前已经驳回了免交的请求。

法院驳回免交请求

原本要求与丈夫周某离婚的吴英,由于缴纳不起法院要求的300万元诉讼费,在过了法律规定的时间后而自动撤诉。

但吴英在一封新写的信中表示,她将会在6个月之后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吴英表示,在请求法院判决她与周某离婚的同时,她会将诉讼请求由最初的“对5.9亿元的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平均分割”改为“分割周某与其共同经营的本色公司第一笔债务100万元”。

根据吴英了解,按照法律规定,离婚诉讼案件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在20万元以内不另行收取诉讼费用。她在信中表示,会对近6亿元的“夫妻共同债务”分20万元一次、分案提起诉讼。

关于吴英此前提出的“丈夫周某重婚”的情况,在吕海波律师提供的一份盖有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印章的《破案告知书》中,该局认为“符合刑事破案标准,现予以破案”。但破案的结果到底是什么,该告知书并未说明。

对此,一位在公安系统工作多年的业内人士称,这表明公安机关的工作已经完成了,但检察院和法院怎么认定就不清楚了。

吴英是谁?

25岁成亿万富姐,28岁成“死囚”

公开资料显示,吴英1981年出生于浙江省东阳市,父亲曾是一个包工头,母亲在家务农。

吴英是吴家第四个女儿,从小学习出色,不怕吃苦,但初中毕业后不愿继续读书。吴英先是去学习美容技术,仅仅一年多后,年仅15岁的吴英就在宁波慈溪与人合伙开了一家美容店。

半年多之后,吴英又回到了家乡的东阳市技校就读,但压抑不住经商念头的她很快又一次辍学。2000年,吴英认识了丈夫周某。两人成婚后,吴英便在家附近新开了一家“贵族美容美体沙龙”,并靠“羊胎素”赚了第一桶金。

之后几年,吴英在商业扩张上高歌猛进,先后接手东阳喜来登俱乐部、创办千足堂理发休闲屋,成为东阳小有名气的“富姐”。2006年,年仅25岁的吴英登上福布斯中国女富豪榜第六位,成为中国当时最年轻的女亿万富翁,一时风头无两。

然而,2007年2月,吴英的命运陡转直下,她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6日被逮捕。

2009年,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吴英死刑。吴英上诉,二审裁定维持原判。2012年5月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后,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9年4月,在法庭上接受审理的吴英。图据视觉中国

2014年7月,吴英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2018年3月,吴英被依法减为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10年。目前,吴英仍在浙江省女子监狱服刑。

为何提离婚?

感情破裂,丈夫已与别人同居生子

在吴英向法院提起的离婚诉讼中,吴英详细解释了离婚理由:“周某和别的女人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2012年11月份,两人生了一个儿子刚好满月……”

吴英称,自己刚开始还不相信,最终在周某来探望时,她才确定了此事。“在会见时,我问周某有没有此事,周某没有否认。”吴英提出,周某的行为严重伤害了自己,两人根本无法和好,双方的感情完全破裂,为此请求法院判决两人离婚。

吴英的离婚起诉状

对于吴英的诉求,周某在接受采访时称,其在2012年和2021年两次主动起诉离婚,但最后均无奈以撤诉告终。

据一份发布于2021年9月8日,案号为“(2021)浙0783民初4746号”的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显示,作为原告的周某于9月7日主动撤销离婚诉讼,法院“应予准许”。

周某此前提起的离婚诉讼

吴英的起诉书称,2012年,周某曾来监狱提过离婚的事。

“她在里面多少年了,我在外面也要生活。”周某表示。对于与别人同居生子的问题,周某在采访时未作否认。

近6亿债务如何分担?

吴英称是共同经营所欠,应平均分割

起诉书中,吴英要求丈夫周某共同分担5.9亿元的债务。她认为,这些债务均是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共同经营所欠下的。

吴英透露,2003年至2005年,其在东阳开办了美容美体沙龙、喜来登俱乐部、理发休闲屋等;2006年4月成立本色商贸有限公司;2006年公司名称变更为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她是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而周某任副董事长。

与此同时,吴英还称,本色公司管理均由周某负责,公司财务的签字只需两人其一即可,而周某每月的工资也是在该公司领取。“期间,周某还和公司相关人员,向50名贫困生捐款50万元作为学费等。”

为此,吴英认为,依照法律规定,公司经营期间的债务,是自己与周某婚姻存续期间共同经营本色公司所欠,属于共同债务,“我有权要求对5.9亿元的债务,一人一半在判决离婚的同时进行分割。”

对此,周某也并未进行回应。

名下财产未处置完毕

吴英在诉状中列举了自己与周某某的两处共有产权房屋以及本色公司的部分对外债务,并称二人共同债务为59794万元,要求法院对此进行均等分割。

在吴英的刑事判决生效后,她和本色公司名下的财产就已进入处置环节,但至2021年处置工作仍在进行,至今未能处置完毕。

8月25日,浙江金华东阳市公安局公开拍卖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24套房产及屋内物品,起拍价2962.7万元。

据媒体报道,浙江省高院2012年5月公开的答记者问材料曾披露,吴英被扣押查封的资产主要有房子、汽车、珠宝、租用的店面房及仓库内的物资等。

其中,房产包括在浙江东阳的房子89套(处)、在湖北荆门市购置的房子26套(处)以及在浙江诸暨的一处房产。另外,吴英还向杭州一珠宝商购进1.2亿余元的珠宝,部分在案发后被公安机关追回扣押。

公开报道显示,2021年8月,本色公司名下24套房产及屋内物品二拍成功,成交价为4712.7万元,溢价率高达近60%。

编辑|程鹏 易启江 杜恒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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