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11月24日消息,针对网民关于“深圳两年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议提高300元左右”的留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4日回复称,2019、2020年,考虑到中美贸易摩擦、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经市政府同意,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维持不变。2021年,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后,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同步发布实施。

据澎湃新闻报道,11月26日,广东省政府最新通知称,决定从今年12月1日起调整提高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深圳市调整为2360元/月。此前,据读特客户端报道,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

网民10月14日在人民网向深圳市委书记留言称,近期,全国约一半省份都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深圳近几年却没有提高。简单对比来看,深圳现在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太合理。天津最低标准为2180元,基本和深圳2200元相等。然而,深圳的经济实力远远领先天津,例如,深圳2020年GDP2.76万亿,天津2020年GDP才1.4万亿。从经济实力来看,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应该高于天津。建议深圳提高最低工资标准300元左右,这样才可能和深圳的经济实力较为匹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月24日回复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事关广大劳动者和企业的切身利益,需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各种因素,根据稳妥审慎的原则,我局每年均开展我市最低工资政策实施效果评估调研,在科学测算并统筹考虑相关意见的基础上拟定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2019、2020年,考虑到中美贸易摩擦、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经市政府同意,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维持不变。2021年,我局充分参考我市社会平均工资、劳动生产率和经济发展、就业状况、社会保险标准等因素,科学合理提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后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同步发布实施。据澎湃新闻最新报道,11月2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今年12月1日起调整提高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广州市调整为2300元/月,深圳市调整为2360元/月,两市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为22.2元/小时。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四市调整为190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为18.1元/小时;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肇庆五市调整为172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为17.0元/小时;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十市调整为162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为16.1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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