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并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用农产品;学校食堂加工的餐饮食品让学生食物中毒;用死海鲜产品替换顾客点的鲜活海鲜产品……

11月25日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

一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1

海南递鲜勃贸易有限公司

进口冻牛肉标称本地肉

罚没合计210万元

2020年以来,海南递鲜勃贸易有限公司从云南、山东、定安和澄迈等省内外渠道购进国产牛肉原料,从海口、广州等渠道采购进口冻牛肉原料,经切割、称重、分装加工成盒装牛肉,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批发零售。在线上平台销售的盒装牛肉加贴了食用农产品标签,标注有“产地:海南”、“产地:海口”、“产地:海南昌江”等内容,与实际产地不符另外,在买菜平台销售的由进口冻牛肉原料加工而成的盒装牛肉,标签标注“生产日期”为分割当天的日期,与进口冻牛肉外包装标注的实际生产日期不符违法所得合计217591.15元。

 

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对其处以警告,责令改正违法行动,没收违法所得217591.15元,罚款1890000元。罚没款合计2107591.15元。

 

2

儋州温皇学校

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标食品

被处罚款10万元

2021年6月5日,海南省儋州温皇学校食堂员工不规范操作造成致病菌污染食物,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造成该校39名学生发生食物中毒。该校食堂的各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多年未更新,使用未经消毒的容器盛放直接入口食品,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学校食堂加工餐饮食品存在生熟不分、在粗加工区加工熟食的情形。

 

海南省儋州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学校没收违法所得5800元,罚款10万元;对该校校长尹某罚款6万元;对该校后勤部主任、食品安全管理员韦某罚款3万元。

3

海南椰城之星物流有限公司

运输禁止名录内塑料制品

被罚款5万元

2021年3月10日,三亚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在三亚市吉阳区查获一批塑料袋,数量共95包。经查,涉案的塑料袋由海南椰城之星物流有限公司运输至三亚,共95包,货值2.6万元,属于《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的产品。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相关规定,对海南椰城之星物流有限公司作出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95包,并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4

三亚海棠湾聚轩阁海鲜店

12次用死海鲜替换顾客点的活海鲜吊销营业执照并处10倍违法所得的罚款

2021年6月,三亚海棠湾聚轩阁海鲜店在顾客点餐消费时,用死海鲜产品替换顾客点的鲜活海鲜,掉包海鲜产品共计12次,违法所得共计1605.6元。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处罚办法》《消法》相关规定,对海棠湾聚轩阁海鲜店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605.6元,处以违法所得10倍的罚款共计16056元,并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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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拳”行动典型案例详情

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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