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庫爾勒香梨”維權之爭:假香梨價差一半,協會3年狀告600家

繼“逍遙鎮胡辣湯”“潼關肉夾饃”被訴商標侵權事件持續發酵之後,近期河南洛陽、四川成都等地上百家商戶因售賣的香梨使用了“庫爾勒”字樣,被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庫爾勒香梨協會(以下簡稱“庫爾勒香梨協會”)起訴商標侵權。

11月26日,庫爾勒香梨協會對外正式說明,明確表示維權是因爲有商戶以“庫爾勒香梨”名義,將非庫爾勒產地的品種進行假冒銷售,欺騙消費者。協會不存在高額加盟費,也不強制商戶入會,正常維權不存在起訴斂財的情況。

有專營庫爾勒香梨15年的水果商戶向新京報記者透露,水果市場上確實存在用紅香酥梨等品種冒充庫爾勒香梨的現象,並且很普遍。假冒庫爾勒香梨一般從新疆庫爾勒周邊地區採購外表類似品種,其批發價比正宗庫爾勒香梨便宜一半,並且多集中在二三線城市銷售。

新京報記者查詢到,庫爾勒香梨該協會此前就曾多次展開維權,從2018年至今涉及商標侵權糾紛案件高達561件,狀告了600多家水果店和公司。

商標領域律師向新京報記者表示,“庫爾勒香梨”作爲地理標誌證明商標,協會進行維權於法有據。不過他認爲維權的主要對象應是使用該違法商標的生產商或銷售商。

上百家水果店銷售庫爾勒香梨被起訴

11月21日,有媒體報道,河南洛陽上百家水果商戶因賣香梨用“庫爾勒”字樣,被庫爾勒香梨協會起訴侵權。相關報道視頻顯示,有商戶稱“22塊錢一箱的香梨,罰了6000塊錢,賣了30多年水果了,還沒聽說過水果也侵權。”

11月25日,因侵犯商標專用權,四川成都多家水果店也被庫爾勒香梨協會狀告,向商戶索賠2萬元到5萬元不等。報道提到,四川成都金牛區經營水果店的胡先生銷售的香梨使用了含有“庫爾勒香梨”字樣的包裝盒,其字樣與上述協會擁有的“庫爾勒香梨”證明商標近似,容易導致消費者混淆與誤認,構成商標侵權。

不過,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在這些報道中,商戶們並沒有說明自己所賣的到底是否是真正的庫爾勒香梨。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鍾蘭安表示,普通水果經銷商沒有鑑定產品是否屬於真正庫爾勒香梨的專業技能,協會起訴後,若查明所售的香梨確實不是來自庫爾勒,也沒有協會授權,商戶需停止銷售,不需對協會進行賠償。這是我國商標法對銷售者進行免責的重要規定,法院應對此依法適用。若商戶無法提供正規供貨憑證,法院判決時會考慮到銷售金額,根據盈利情況來確定賠償金額。

資料顯示,庫爾勒香梨產於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庫爾勒地區,被譽爲“梨中珍品”。1996年成爲中國第一件註冊保護的地理標誌證明商標,圖案爲一隻開屏孔雀,孔雀下方爲“庫爾勒香梨”文字字樣。2004年12月13日,原國家質檢總局批准對“庫爾勒香梨”實施原產地域產品保護。2006年10月12日,被國家商標局認定爲中國馳名商標。2020年9月14日,“庫爾勒香梨”成爲首批受歐盟保護的地理標誌產品。

協會起訴的商標侵權案高達561件

據天眼查,庫爾勒香梨協會1994年成立,主要工作是對庫爾勒香梨生產技術經驗交流、技術培訓、產品銷售、品牌培育、農資供應等。

資料顯示,該協會分別於1995年6月30日、2004年11月23日、2009年6月22日申請註冊商標“庫爾勒香梨”“香梨FRAGRANT PEAR”“KUERLEXIANGLI”,其中,只有“庫爾勒香梨”商標目前顯示有效狀態,商標專用權限期截至2026年。

2019年8月,庫爾勒香梨協會發布《庫爾勒香梨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範》規定,商標申請人在申請成功後需交納商標使用許可費。律師鍾蘭安表示,“庫爾勒香梨”是證明商標,註冊人可以許可他人使用,被許可人承擔相應的義務,可以包括支付費用。

11月26日,新京報記者致電庫爾勒香梨協會祕書處,工作人員解釋稱,對於不是協會會員的商標使用申請者,使用一個商標0.26元,按商標使用量來收費。

“起訴小商戶確實對他們損失挺大,也是希望能供出上游供銷商,方便當地進一步維權。”庫爾勒香梨協會祕書處工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不過目前來看,很多小商戶都不能提供上游經銷商,沒有合法進貨渠道。

庫爾勒香梨協會11月26日對外正式說明稱,維權是因爲有不良商戶以“庫爾勒香梨”的名義,將紅香酥、普通香梨等非庫爾勒產地的品種進行假冒銷售。協會同時表示,不存在高額加盟費,也不強制商戶加入協會。協會是非營利組織,保護庫爾勒香梨,正常維權不存在起訴斂財的情況。

實際上,庫爾勒香梨協會近年來起訴的商標糾紛案件數量十分龐大。天眼查顯示,該協會從2018年至今,已將600餘家水果店及公司起訴至法院,涉及全國18個省份。截至目前,該協會涉及商標侵權糾紛案件爲561件。據不完全統計,自2018年至今,該協會通過起訴商家侵犯商標權已獲賠97萬餘元。

假庫爾勒香梨價格便宜一半,集中在二三線城市

庫爾勒香梨被假冒的情況究竟如何?11月26日,北京新發地市場專營15年的“庫爾勒香梨大王”徐龍向新京報記者介紹,水果市場上確實存在用紅香酥梨等品種冒充庫爾勒香梨銷售現象,並且很普遍。他說,假冒的庫爾勒香梨外表和真正的庫爾勒香梨幾乎一致,口感略有不同,行家一品嚐就知。“也有不想交商標費用的商家,其產品確實是庫爾勒香梨,但這也是侵權的。”

價格方面,正宗的庫爾勒香梨和假冒產品有着很大的差距。徐龍介紹,目前正宗庫爾勒香梨批發價是60元一箱(12斤),一斤大約4-5元,而用紅香酥梨冒充的庫爾勒香梨價格則要便宜一半,大概是2-3元一斤。

“便宜的價格衝擊了一部分市場,真正的庫爾勒香梨反而銷售受限。”徐龍說,正規庫爾勒香梨經銷商一般在庫爾勒地區有自己的公司和種植基地,通過庫爾勒香梨協會申請商標使用,集中出貨,從源頭保證貨源真實。北京管得比較嚴,這種現象不多。“庫爾勒香梨一半的假冒市場集中在二三線城市。市面上的假冒庫爾勒香梨一般是從新疆庫爾勒周邊地區採購的外表類似品種。”

對於近期的商標侵權,該商戶表示,正規庫爾勒香梨商戶對假冒產品是真的沒辦法,只能通過庫爾勒香梨協會及當地政府進行維權。

11月26日,庫爾勒香梨協會發布《關於近期網絡“銷售庫爾勒香梨被起訴”情況的說明》截圖。

庫爾勒香梨協會也在對外說明中提到,近年來協會多次配合執法機關對全國部分水果批發市場進行執法檢查,每年查處的以“庫爾勒香梨”爲名的侵權香梨數量巨大,給庫爾勒香梨牌的保護工作造成了極大的困擾。協會採取司法維權途徑,通過發佈法院生效裁判文書、公佈鑑別方法、引導商戶查看授權證書、保存進貨憑證等方法,引導商戶通過合法、正規渠道進貨。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高培傑表示,按照《商標法》規定,“庫爾勒香梨”商標屬於庫爾勒香梨協會合法註冊的集體商標,有權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市場銷售的帶有庫爾勒字樣的香梨所使用的標識雖然大多與該商標並不完全相同,但還是可能構成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即便不構成商標侵權,基於庫爾勒香梨協會的品牌和影響,也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關係。

“庫爾勒香梨協會”與“潼關肉夾饃協會”商標維權性質不同

“庫爾勒香梨”商標維權事件發生後,不少網友聯想到近期持續發酵的“逍遙鎮胡辣湯”“潼關肉夾饃”維權事件。

近期,河南焦作50多家逍遙鎮胡辣湯店因招牌使用“逍遙鎮”被西華縣“逍遙鎮胡辣湯協會”起訴商標侵權,要求繳納會費。“潼關肉夾饃協會”將帶有“潼關”倆字的肉夾饃商家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商標侵權費用。

11月26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對此事件表態,“逍遙鎮”作爲普通商標,其註冊人並不能據此收取所謂的“會費”。“潼關肉夾饃”是作爲集體商標註冊的地理標誌,其註冊人無權向潼關特定區域外的商戶許可使用該地理標誌集體商標並收取加盟費。同時,也無權禁止潼關特定區域內的商家正當使用該地理標誌集體商標中的地名。

有網友認爲,和上述兩起案件類似,庫爾勒香梨協會有借訴訟牟利之嫌,也有網友認爲,庫爾勒香梨是地裏標誌產品,維權沒毛病。

鍾蘭安告訴新京報記者,和上述兩起案件不同,“庫爾勒香梨”作爲地理標誌證明商標,對於那些並非產自庫爾勒地區的香梨或未經授權使用該商標的個人、組織,進行維權於法有據。這種維權,也維護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不過,鍾蘭安同時表示,儘管“庫爾勒香梨”地理標誌證明商標爲庫爾勒香梨協會持有,但並不意味着該協會有權絕對壟斷該地理標誌的使用。據商標法規定,“以地理標誌作爲證明商標註冊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該地理標誌條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要求使用該證明商標,控制該證明商標的組織應當允許。”也就是說,符合產地、品質要求的市場主體均有權正當使用該地理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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