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銀保監會:進一步推動明確和完善終止淨額結算制度

中國銀保監會日前發佈《關於衍生工具交易對手違約風險資產計量規則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可以淨額計算衍生工具交易對手風險敞口和計提資本。

通知明確:如商業銀行的交易對手爲經我國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批准設立的金融機構,且交易雙方簽署《中國銀行間市場金融衍生產品交易主協議》《中國證券期貨市場衍生品交易主協議》《國際掉期及衍生工具協會2002年主協議》或者銀保監會認可的其他合法有效淨額結算主協議的,商業銀行可以按照淨額計算衍生工具交易對手違約風險暴露。

商業銀行衍生品交易通過中央清算機構集中清算的,如該中央清算機構已經銀保監會、人民銀行或證監會認定爲合格中央交易對手,商業銀行對其違約風險暴露可以按照淨額計算,同時適用商業銀行資本監管配套政策文件《中央交易對手風險暴露資本計量規則》關於對合格中央交易對手交易風險暴露的風險權重規定。

銀保監會表示,商業銀行以淨額管理風險敞口,可以減少日常交易的擔保品和結算資金規模,從而提高衍生品交易效率,減少違約風險暴露和資本佔用。

在交易對手違約或面臨破產的情況下,相比全額雙邊結算,淨額結算能夠更加迅速地鎖定風險敞口,控制交易風險。

同時,終止淨額結算能夠有效降低單個市場主體違約帶來的風險傳染,降低系統性風險,提升整個市場的效率和穩定性,對於衍生品市場基礎制度建設和長遠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明確終止淨額結算有利於明晰衍生品交易處置規則、穩定市場預期,有利於商業銀行風險處置有序開展。

此外,在資本監管規則中明確對淨額結算的支持,能夠爲立法層面進一步完善衍生品市場制度打下基礎,同時推動國際市場早日承認中國爲淨額結算司法管轄區,有利於中外資銀行在國際市場公平競爭。

終止淨額結算,是指金融交易雙方根據協議約定,在一方發生違約或終止事件時,另一方有權終止該協議下的全部合格金融交易,並按照約定的方式軋差計算出淨額,由淨支付方轉移給淨收入方。終止淨額結算是國際衍生品交易的基礎性制度,有利於降低交易對手信用風險,防止風險交叉傳染,提升衍生品市場的效率和穩定性。

下一步,銀保監會將積極推動立法進程,在商業銀行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期貨和衍生品法、企業破產法等立法工作中,進一步推動明確和完善終止淨額結算制度及監管機構對交易對手提前終止合同權利的“暫停”權力。

同時繼續保持與國際行業協會、律師事務所、外資銀行等的良好溝通,加強監管雙邊對話,促使國際行業協會、外資銀行母國監管機構認可我國爲淨額結算司法管轄區。

(總檯央視記者 王雷)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