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着數字經濟飛速發展,人們的活動軌跡不斷從現實世界拓展到虛擬空間,虛擬資產概念也從虛擬貨幣延伸到非同質化通證(NFT)、元宇宙等更爲寬泛的領域。

由於虛擬資產發行無實物基礎,也使其成爲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非法金融活動的便利工具。

11月26日,在2021首屆陸家嘴國家金融安全峯會暨第十一屆中國反洗錢高峯論壇上,中國反洗錢中心黨委書記、主任苟文均介紹稱,中國反洗錢中心一直把虛擬資產洗錢犯罪作爲監測重點,相關政策出臺後,境內虛擬貨幣產業鏈外遷,虛擬資產交易明顯減少,但仍有不少個人通過海外註冊或OTC參與虛擬資產交易,形成環環相扣的跨境黑灰產業鏈,治理虛擬資產洗錢犯罪任重道遠。

總體來看,當前我國金融行業反洗錢工作逐步實現從滿足合規性要求到追求有效性目標的轉變,央行反洗錢局副局長王靜在會上介紹稱,人民銀行從去年開始啓動了新一輪執法檢查工作,着重加強對各細分行業頭部機構的檢查,更加側重以法人爲單位實施總體監管。

從檢查結果來看,2020年人民銀行對600餘家金融機構進行了反洗錢執法檢查,對500餘家機構的違規行爲進行了行政處罰,處罰金額超過5億元。

國際上,國際組織和各國政府也都在強化虛擬資產監管。2021年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發佈《基於風險爲本的虛擬資產和虛擬資產服務商處置更新指引》,指導各成員國完善對虛擬資產的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風險評估要素和方法。

從各國政府的行動看,有50多個司法轄區已經或計劃將虛擬資產交易納入監管框架,建立針對虛擬資產服務商的許可或註冊制度,並要求履行可疑交易報告義務;有一些司法轄區將虛擬資產交易作爲非法金融活動予以禁止。

不過目前國際上對虛擬資產並無統一定義,但在苟文均看來,“虛擬資產”可定義爲除法定貨幣和有真實基礎的金融產品之外的,通過加密技術、分佈式賬戶或類似技術,以數字化形式記錄、存儲、交易、轉移,充當支付媒介或投資標的的一種虛擬化價值載體。

具體在虛擬資產風險監管與治理上,苟文均認爲,首先要明確虛擬資產的非金融屬性,其次要加強對虛擬資產交易的監測分析,穿透識別虛擬資產交易的實質。

比如銀行、支付機構作爲法幣與虛擬資產的兌換環節,應實名認證虛擬資產交易方,提升對虛擬資產可疑交易和資金轉移渠道的識別能力,把關聯性集中的地下錢莊和虛擬平臺OTC商戶作爲監測重點,及時報告可疑交易。

加強新技術的創新應用方面,苟文均認爲,建立虛擬資產交易溯源和場景追蹤系統。比如在地址標籤化及交易場景特徵聚類基礎上,綜合執法部門、交易平臺、境外金融情報機構等共享信息,還原虛擬賬戶對應的現實主體,對現實身份、虛擬資產賬戶和交易場景進行串聯,使資金監測由虛擬場景拓展至現實場景。

此外,苟文均還提到,虛擬資產本質上是全球性的,加強與境外金融情報機構的信息共享與合作,形成打擊利用虛擬資產犯罪的國際合力。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