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肉夹馍协会称停止维权 记者探访潼关肉夹馍协会大门紧闭

原标题:“潼关肉夹馍”注册人无权收取加盟费

近日,陕西渭南潼关肉夹馍协会诉多家商户商标侵权一事备受关注。全国多地商户因使用“潼关肉夹馍”或“老潼关肉夹馍”招牌被起诉索赔,还有商户被要求,如要继续使用需交9.98万元的加盟费。11月26日凌晨,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应称,“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26日下午,潼关肉夹馍协会发布致歉信称,立即停止对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维权行为,对前期维权的相关事宜将会积极妥善处理。

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

数百家商户商标侵权

继河南“逍遥镇”胡辣汤维权事件后,“潼关肉夹馍”维权事件再次引发热议。11月21日,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已叫停胡辣汤协会商标起诉事宜。而截至11月26日,各地被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商标侵权的商户有几百家,有的商户因此被判停止侵权并赔偿1万元至1.2万元不等,其中,大多商户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但已有部分案子二审维持原判,也有极少数商户认赔,早已变更招牌并交赔偿款;有的商户与潼关肉夹馍协会达成调解,案子被撤诉;还有商户已收到传票,但尚未开庭。

山东烟台一位被起诉的商户于先生26日告诉北青报记者,2013年,他专程到潼关找制作潼关肉夹馍的师傅学手艺,学习一周交了1万元学费,回去后,他就开了肉夹馍店铺,招牌一直用的就是“潼关肉夹馍”,只是这几年来经营地址多次更换,营业执照也更换过。“2018年,我注册了现在这家肉夹馍店,招牌直接用‘潼关肉夹馍’,包装袋上也用这个招牌,直到现在。”于先生称,今年9月30日,他接到法院的调解通知书和潼关肉夹馍协会的民事起诉状,协会要求其停止侵犯“潼关肉夹馍”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协会损失6万元(包括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10月份,他曾与潼关肉夹馍协会的代理律师进行调解,但双方因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最终没能调解。“这个月,我接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和传票了,案子原本是12月14日开庭,我们当地还有另外两家肉夹馍店也被起诉了,开庭时间都差不多。”

于先生说:“最近这个事引发关注后,已接到法院电话,开庭时间另等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应

无权禁止商家正当使用

11月26日凌晨,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此回应称,“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依据是《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经查,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于2015年12月14日核准注册第14369120号“潼关肉夹馍”图形加文字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0类“肉夹馍”商品上。原商标注册人为老潼关小吃协会,2021年1月27日公告核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为潼关肉夹馍协会。

“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责成地方相关部门深入了解事件进展,加强对各方保护和使用商标的行政指导,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依法依规处理有关商标纠纷,既要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又要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处理好商标权利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

潼关肉夹馍协会致歉

立即停止维权行为

26日下午,北青报记者从潼关当地相关部门获悉,该协会发布致歉信承诺:立即停止对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的维权行为;对前期维权的相关事宜,将会积极妥善处理;协会将一如既往地为全国各地潼关肉夹馍经营者,从操作流程、工艺技术、质量特色等各个方面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

北青报记者11月26日了解到,部分因在招牌上使用“潼关肉夹馍”字样而被告上法庭的小吃店表示,原告“老潼关肉夹馍协会”已经撤诉。

有消息称,部分河南小吃店主表示,“老潼关肉夹馍协会”已经撤诉,“商丘一共有6家,我们11月2日同天开庭,现在法官说全部撤诉。”

看到潼关肉夹馍的致歉信后,于先生称,希望潼关肉夹馍协会能撤诉,但他目前未接到法院或原告律师的相关通知。“再等等看,另外,我们也很关心,协会停止维权后,那‘潼关肉夹馍’这个招牌还让不让用?”

山东威海的毕先生开的两家肉夹馍店也都被起诉了,而且两家店的案子一审均已被判停止侵权并赔偿1.2万元。他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之后,二审前不久判决下来,仍是维持原判。毕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他打算去法院询问,“也看看原告那边有没有个具体的处理章程出来”。   文/本报记者  戴幼卿  张鑫  见习记者  黄安琪

统筹/蒋朔  余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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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集体商标不归组织或某个人所有

北京嘉善律师事务所律师常亮指出,虽然“潼关肉夹馍协会”有权注册集体商标,但并不意味着其他商家不能使用“潼关肉夹馍”这几个字,《商标法》对于这类商标的使用有两个例外规定:一是注册商标中含有地名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二是他人存在在先使用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

他解释称,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是用于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证明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具有打造地方特色品牌的功能。根据《“潼关肉夹馍”地理标识集体商标使用规则》中明确该产品的原产地域和特定品质可知,商户只要想合法使用,只要符合相应条件,都可以以较低的价格申请使用“潼关肉夹馍”地理标识集体商标。

常亮表示,若北京烤鸭、天津煎饼果子等被注册为集体商标,也并不意味着使用上述名号的商家就构成侵权。一则,北京烤鸭、天津煎饼果子等地方特色美食都是历史形成,并非今日新创,也因此,无论从情感层面还是法律角度,不能将其认定为某一个组织或者某一个人所有,而应将其归属地域集体所有,所以不能因为某一个商家使用了这些称号就认定构成侵权;二则,如若商家在使用上述称号时,该商标尚未注册,那该商家属于善意使用,也不构成侵权。因此,如商家使用北京烤鸭、天津煎饼果子等地方美食称号,是否侵害商标权需要综合来考虑。

文/本报记者  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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