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銀保監會11月26日消息,爲明確《衍生工具交易對手違約風險資產計量規則》(銀監發〔2018〕1號)中淨額結算有關內容在我國法律和監管框架下的可執行性,中國銀保監會近日印發了《關於衍生工具交易對手違約風險資產計量規則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可以淨額計算衍生工具交易對手風險敞口和計提資本。

《通知》對《衍生工具交易對手違約風險資產計量規則》的適用作出補充解釋,規定商業銀行和經我國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批准設立的金融機構之間的合格交易可以淨額管理風險敞口和計提資本。《通知》有助於提高衍生品交易效率,減少商業銀行風險暴露和資本佔用,並通過降低交易對手信用風險提升市場整體穩定性,對於國內衍生品市場基礎制度建設和長遠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下一步,銀保監會將在《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修訂過程中做好與《通知》的統籌銜接,並將繼續推動在法律層面進一步明確和完善終止淨額結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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