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獨董仍然佔據資本市場熱詞C位。上週,近30家A股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宣佈辭職。這場突如其來的獨董離職潮被認爲與此前“康美案”中5名離任或在任獨立董事被判合計賠償金額最高約3.69億元有關。

順着這個思路,各路看官不免對出現獨董辭職的上市公司帶上了有色眼鏡,發出意味深長的嘖嘖聲。本週,某上市公司獨董辭職更是招致控股股東勃然大怒,董事長更是作出了“是可忍孰不可忍”這樣最後通牒式的發言。

坦率地說,把獨董辭職和上市公司信披質量單線條地聯繫起來,這邏輯就好比是某些街頭辯論中常見的質問:“爲什麼別人沒事就你有事?”乍聽之下好像很有說服力,是啊,爲什麼就你有事呢?是不是真有點啥事?然而,別人沒事的原因可能是時辰未到,“我”有事的原因可能是水星逆行,怎麼能一概而論呢?難怪受到當頭一棒的當事人血壓升高,氣急攻心,說出類似“保證不發生有意財務造假行爲”這樣創新漢語表達方式的句子。

那麼,近30個獨董一週內辭職僅僅是一個像30片樹葉被一陣風吹落後恰好嚴絲合縫地蓋在一起一樣,單純的、不值一提的偶然事件嗎?這未免也有點睜着眼睛說瞎話了。

獨董集體辭職,可能什麼問題都沒有,有問題也未必是上市公司,更有可能是獨董。

打個比方。有這麼一個孩子,在家開慣了電動法拉利(大人一手可以抬下樓的那種),一不小心上了一輛電動特斯拉(真的那種),發動給電走起!在自動駕駛的輔助下走了幾百米啥都沒撞。突然,這孩子明白事兒了。他發現這是一輛真車,他其實搞不定。於是他奇蹟般地把車停了下來,一把眼淚一把鼻涕連滾帶爬地下了車。有問題的是特斯拉嗎?不是,有問題的是這個孩子:他不該上這輛車。而下車,只是爲了解決這個問題。

在A股市場上存在兩種截然不同的獨董。一種就像劉姝威老師,拿着一份自己根本看不上的津貼,幹着合規總監的活;一種則是每次都把名字簽在該籤的地方,等着一筆不菲的茶錢打到該打的賬戶上。當規則無法讓權利和義務對等時,前者理想主義式的責任感往往是稀有物種,而後者理性利己的選擇才更加順理成章。

但規則是會變的,它會不斷完善、進步。當後者發現,自己所承擔的風險已經遠遠超過自己預期,沒有準備好擔當這份責任的人,無論是因爲缺乏意願還是缺乏能力,自然會選擇及時撤退,這對他本人,對上市公司,對投資者和整個市場而言,纔是負責的選擇。

好的制度理應能自動引導好的生態形成,走掉一批不願做獨董的獨董,換上一批願意做獨董的獨董,造就一批歡迎真正獨董履職的上市公司,這場獨董集體“跳車”的笑劇也就值回票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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