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據德轉中國區管理員朱藝消息:中國足協通知2022轉會期將在2022年1月17日開放。由於賽季跨年,如有2021年底合同到期的球員,可在簽訂並備案補充合同後參加2022年初的2021賽季賽事。

《中國足協關於2021賽季職業聯賽收尾階段球員註冊工作的通知》

各相關俱樂部:

因2021賽季職業聯賽和足協盃等賽程延期,爲保證相關俱樂部球隊陣容在一個賽季的完整性,現對2021賽季中國足協舉辦的相關賽事收尾階段的球員註冊問題,作出以下特別規定:

一、關於2022賽季冬季轉會窗口

根據國際足聯相關規定,我會2022賽季冬季轉會窗口擬於2022年1月17日,即2021賽季中超、中甲、中乙和足協盃全部比賽結束後開啓,若上述賽事因故推遲結東,則窗口順延開啓。

二、關於工作合同即將到期的球員

對於工作合同將於2021賽季相關賽事結束之前到期的球員,若俱樂部需該球員繼續代表其參賽,則俱樂部須與球員友好協商並簽訂相關補充協議或新工作合同。若雙方同意該球員僅代表俱樂部完成2021賽季的剩餘比賽,則雙方可僅簽訂補充協議。

未簽訂補充協議或新工作合同的球員,將不得繼續代表原俱樂部參加相關比賽。

三、關於補充協議或新工作合同的提交

俱樂部與球員簽訂相關補充協議或新工作合同後,須完整填寫《2021賽季職業球員同意繼續參賽確認表》(見附件),並將球員本人簽字並加蓋俱樂部公章的表格掃描件於球員原有合同到期前發送至reg@ thecfa.cn進行備案。進行備案的確認表將被視爲俱樂部承諾俱樂部與該球員已就工作合同的內容達成一致且該球員可代表該俱樂部進行比賽。

俱樂部應保證所提交的表格中球員簽字真實,與球員協商一致的工作合同內容不存在爭議,並同意承擔由此引起的相應責任。若俱樂部與球員簽訂的是合同期限包含2022賽季的新工作合同,則新合同須符合《職業球員工作合同範本》,且俱樂部應在2022賽季冬季轉會窗口開啓後,將新合同在信息化平臺內進行正式備案。

(二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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