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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警方敦促:羅立峯犯罪團伙成員,儘快投案自首!

原標題:廣東警方敦促:羅立峯犯罪團伙成員,儘快投案自首!

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張璐瑤

近日,廣東省公安廳發佈《關於敦促羅立峯團伙成員投案自首並徵集該團伙違法犯罪線索的通告》。

通告指出,近日,廣東省公安廳組織指揮梅州市公安機關依法打掉一個以羅立峯爲首的犯罪團伙,抓獲包括羅立峯在內的多名犯罪嫌疑人。爲全面查清該團伙的違法犯罪事實,確保除惡務盡,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凡羅立峯團伙成員以及包庇、窩藏、縱容該團伙違法犯罪行爲的人員,應當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凡主動投案自首、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到案後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拒不投案自首、繼續實施違法犯罪行爲的,將依法從嚴懲處。

二、羅立峯團伙成員,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的,或者親友主動報案後將犯罪嫌疑人送來投案的,視爲自動投案,依法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包庇、窩藏團伙成員,爲其通風報信、幫助毀滅或僞造證據、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請遭受該團伙不法侵害的受害人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或提供相關案件線索、證據,主動配合公安機關開展調查,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歡迎廣大羣衆積極舉報羅立峯團伙的違法犯罪行爲。有效協助公安機關打擊違法犯罪團伙、深挖“保護傘”的,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獎勵。公安機關將對舉報人相關信息嚴格保密。

[新聞加點料]舉報途徑

聯繫人及電話:梅州市公安局黃警官(19926181885)。

來信、來訪地址:梅州市梅江區嘉應東路1號梅州市公安局掃黑辦,郵編:51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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