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提醒,本周以下这些信息您需要特别注意。

时间定了!2022年体育单招冬季项目12月22日起报名

日前,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印发《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考生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进行注册并报名。冬季项目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12:00至12月31日12:00;夏季项目(含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项目)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23类项目可以申请补贴,数额超千亿”?官方辟谣!

今年3月份以来,互联网上频频出现“国家乡村振兴局:23类项目可以申请补贴,数额超千亿”的信息,均系假借国家乡村振兴局名义胡乱拼凑的不实信息。国家乡村振兴局郑重辟谣,社会各界切勿上当受骗。根据2021年3月26日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衔接资金按照相关人群数量、结构及收入,政策因素和绩效等考核结果测算分配到省,由省按因素法分配到县,项目审批权限在县一级,由县级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统筹安排使用衔接资金,不需要向中央有关部门申报项目

这些车辆被召回!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7则召回公告,涉及福特、丰田、重庆长安、北京现代等多个品牌。包括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探险者汽车,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雷克萨斯CT200h混合动力汽车,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召回部分欧尚A800-H15T、凌轩-H15T汽车,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第九代索纳塔及索纳塔混动汽车,现代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起亚嘉华汽车,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凯美瑞汽车,日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扩大召回部分进口英菲尼迪QX30汽车。

这11家非法社会组织网站被关停!

近日,民政部、中央网信办、工信部依法关停了2021年第七批11家非法社会组织网站及其新媒体账号,清除了有关关联网页。其中包括:中国集邮文化中心、中国数字仿真联盟、中国服务机器人产业联盟、北京汉服协会(汉服北京志愿服务协会)等。欢迎社会各界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通过“投诉举报”栏目,提供涉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信息、主要负责人及骨干人员的线索信息。

注意!这些食品抽检不合格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出5大类食品12批次样品不合格(点击“详细阅读”,查看具体名单)。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等。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辽宁、吉林、江苏、福建、湖南、广西、四川、云南、甘肃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农业生产经营需要贷款?快上这辆直通车!

农业农村部打造“主体直报需求、农担公司提供担保、银行信贷支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体系。主要服务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两类经营主体,贷款额度原则上控制在10万元—300万元(含),生猪养殖领域可放宽至1000万元(含)。由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提供担保服务,对接银行发放贷款。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只需填写金融需求信息、基础信息和经营信息,即可完成信贷申报!

扫码上车

农业生产经营需要贷款?快上这辆直通车!

国家统计局公众服务智能平台正式上线

国家统计局统计资料管理中心于2021年11月正式上线公众服务智能平台()。该平台集7x24小时智能机器人互动服务、问答知识库搜索、传统咨询方式于一体,将过去电话、邮件服务转化为自助式智能服务,公众可以更便捷、更高效地获取统计信息。

珠澳口岸疫情防控措施调整

据广东省珠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经珠澳联防联控机制协商一致,自2021年11月23日1时起,经珠澳口岸入境人员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现有出境疫情防控措施保持不变。

高风险岗位人员每隔1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近日,交通运输部组织修订了《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第三版)》。新版《指南》要求,从事港口码头、口岸等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货物的装卸、搬运、保洁等高风险岗位人员要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高风险岗位人员要相对固定、登记造册,按照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实行闭环或者封闭管理。规定高风险岗位人员在岗期间,按规定每隔1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离岗前开展1次核酸检测,离岗后前7天开展居家健康监测,第2天和第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促进企业标准化!等你提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将《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拟提出,企业应当自我声明公开其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在不涉及商业秘密的情况下,还应当公开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相关的试验方法或检验方法。公众可于2021年12月23日前通过登录官方网站、发送电子邮件或来信的方式提出意见。

来源:中国政府网

编辑:刘雪婷

责编:刘非非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