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保险业多措并举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在发展过程中始终受到融资难等问题的困扰,特别是2020年以来,受到疫情影响,小微企业面临回款变慢、流动资金偏紧等问题。为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一方面,在政策鼓励支持下,随着信用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业务的推广试点以及银保合作工作的顺利推进,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和风险分担机制更加完善。同时,保险机构积极创新推出多款产品与服务,助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压力,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多次鼓励险资运用向小微企业倾斜,更好发挥险资长期机构投资者的功能,拓宽支持小微企业路径。

丰富普惠保险产品 加强融资增信功能

保险作为一种分散风险、消化损失的经济补偿制度,在服务小微企业方面体现出普适、精准、增信、连接、放大等比较优势。保险通过和信贷结合,可以有效发挥增信作用,助力小微企业获得普惠金融服务。

今年4月,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的《关于2021年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鼓励深化银保合作机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创新面向小微企业的保单融资产品。支持保险机构稳健发展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提升承保能力,合理降低小微企业投保成本。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信用保险项下的贸易融资服务。

目前,不少地方在政府引导的基础上,保险机构与银行等机构开展合作,结合保单质押、涉农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方式,形成“保险+信贷”模式,方便小微企业获得贷款。例如,“浙科贷”和“创新保”就是由浙江省科技厅联合7家银行、2家保险公司推出的,针对从事科技研发、生产的省内企业或科研机构所推出的专属融资服务及保险服务项目,以保险合同的风险保障和补偿功能增信,推动银行加大对承担科技项目企业或科研机构的信贷支持力度。

通常来说,小微企业信用水平偏低,缺乏可抵押的资产,容易被排除在金融服务体系之外,造成融资服务供需不匹配。为改善此类现象,保险机构为立足服务小微企业,开发多种创新产品,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

此前,大地保险推出了“房抵保”“车链保”“政银保”等创新产品,其中,“房抵保”已累计为近500家小微企业提供低成本融资服务,“车链保”累计为近20家供应链企业提供了保额近7000万元的保险服务, “政银保”累计为近20家企业提供保额近5000万元的保险服务。

小微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的主体之一,在数量庞大的小微企业群体中,小微外贸企业受疫情影响最大。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这需要保险机构提供更多保障服务,运用出口信用保险提供风险保障,推广“信保+担保”服务形式,为小微外贸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

《金融时报》记者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了解到,2020年,中信保服务的小微客户突破10万家,小微出口企业的覆盖率达到36%。全年支持小微企业出口近1000亿美元,增长了41%;支付赔款1.2亿美元,增长了28%。另外,小微企业平均费率下降了35%,让小微企业得到了更多的实惠,帮助企业稳定生产经营。业内人士认为,出口信用保险作为国家政策性外贸金融工具,在支持企业抢抓海外订单、防范收汇风险、开拓国际市场、拓展融资渠道方面,发挥着独特且重要的作用。

创新提供保险支持 助力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发展

专精特新小微企业是所有小微企业当中的中坚力量。《通知》提到,探索完善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促进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对掌握产业专精特新技术、特别是在“卡脖子”关键技术攻关中发挥作用的小微企业,要量身定做金融服务方案,及时给予资金支持。

有专家表示,由于这些新型风险的调查和评估较为复杂且专业性强,多数保险机构往往在承保上持谨慎态度,使得不少小微企业面临的新型风险得不到充分的保险保障,其自身抗风险能力弱小的问题难以解决。

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负责人叶燕斐提出,专精特新小微企业是金融机构服务的重点对象,银保监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精特新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和金融服务工作。在保险方面,引导保险公司为首台(套)重大技术设备和新材料首批次应用提供保险,通过需求端引导专精特新小微企业产品的应用,促进整个生产经营的良性循环。

例如,阳光财险开展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及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通过为投保企业提供专业解答、风险评估、方案拟定、申报顾问、理赔协助等一整套、全生命周期专业服务,助推创新成果转化和应用,破解高端装备、电子信息等下游领域高端产品质量的“卡脖子”难题。据统计,从2015年国家首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至今,阳光财险在全国已累计承保近400个项目。截至目前,阳光财险已向中船、中车、中国一重等众多大型企业提供近40亿元首台套风险保障,为生产企业转移、分散风险。

在业内专家看来,一系列惠企政策效果正逐步显现,进一步激发了专精特新小微企业的发展活力,但仍需进一步发力开展精准化服务,拓展直接融资渠道,提高小微企业融资的便利性和可获得性,推动保险资金、养老金等长期资金入市,为专精特新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差异化支持。

叶燕斐表示,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引导金融机构,包括保险公司、银行机构积极配合各地的工信部门做好专精特新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和金融支持工作。

拓宽险资运用渠道 发挥长期资金优势

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除了创新保险产品和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外,还有一个重要途径则是依靠险资运用助力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题。通过险资运用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提升融资能力,是保险业纾困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最直接的途径。

从投资渠道看,险资支持小微企业的渠道方式正不断增多,除去政策层面对险资股权投资范围不断松绑外,债权、股权投资计划、保险私募基金等投资方式也在不断扩展。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8月底,保险业共登记(注册)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2126只,登记(注册)规模48676.07亿元。

去年以来,国家层面和金融管理部门多次鼓励保险资金向小微企业倾斜。2020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在加快丰富和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式方面,鼓励保险机构创新资金运用安排,通过投资企业股权、基金、债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11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财务性股权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的行业限制,并表示将完善保险资金股权投资监管政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保险资金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和科技企业的股权融资支持。

近年来,保险资金发挥长期资金优势,开拓多种途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我国保险业资金运用余额为22.44万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约8.4%,在支持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上市公司的融资需求中,发挥保险特有的抗风险作用。

对于接下来如何继续发挥险资作用,助力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认为,应加强政策引导,支持保险资金发挥期限长、来源稳定等优势,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对民营和小微企业服务力度。建立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注册服务绿色通道,提升服务实体企业效率。完善保险资金支农支小融资试点新模式,探索保险资金深度参与服务普惠金融新路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