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盘前,深交所向拉卡拉下发《关注函》,要求核实说明公司对于互动易问题的回复是否谨慎、客观,是否存在炒作股价的情形,是否存在违反信披相关规定的情形。

来源:公告

上午收盘,拉卡拉跌6.40%,成交额10.38亿元。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价大涨18.02%,成交额高达22.03亿元。

来源:中证金牛座

消息搅动股价大涨

事起一则互动易回复。26日上午,有投资者通过互动易平台向拉卡拉咨询,“明年3月起,限制支付宝、微信静态收款码用于经营性服务,对于公司有哪些影响?”

上述提问与26日早盘间的一则报道有关。报道称“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并一度登上热搜。此后,包括拉卡拉等股票在内的移动支付板块迅速拉升。

26日下午,拉卡拉回复上述投资者提问时说,“按照收单业务规则,个人收款码不符合监管要求,不能用于经营性收款,但市场上一直有大量商户使用支付宝、微信个人收款码进行收款。央行新规的执行,进一步明确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性收款,让支付市场回归四方支付的本质,将极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场规模和份额”。

来源:深交所官网

当日收盘,拉卡拉股价上涨18.02%,换手率接近20%。

拉卡拉的主要业务分为两类,即商户支付类业务和商户科技服务类业务,前者是公司收入主要来源。其中,拉卡拉的支付业务服务于商户侧,为商户提供全币种的收款服务,是首批两家可以受理银联、MasterCard 、VISA等各类银行卡、微信支付宝钱包扫码支付、数字人民币支付的支付机构之一,支持超过100个国家的跨境支付。

公司需补充说明

拉卡拉支付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逐年下降,2018年-2020年分别为91.92%、88.71%和83.95%。10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关注函》要求拉卡拉补充说明四个事项:

补充说明公司支付业务活跃商户规模及结构、收单交易规模等主要经营指标和最近一年市场占有率情况,与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的差异情况和优劣势。

结合《通知》相关规定对支付市场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模式、商户拓展、成本构成等)具体分析公司相关支付业务可能受到的影响,公司认为《通知》所列规定“将极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场规模和份额”的依据及合理性。

结合行业政策、市场竞争、商户拓展情况等,补充说明公司在《通知》实施后相关支付业务进一步增长可能面临的障碍及问题,竞争中主要的影响因素,并充分提示业务拓展风险和不确定性。

结合上述问题的回复,核实说明公司对于互动易问题的回复是否谨慎、客观,是否存在炒作股价的情形,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情形。

拉卡拉近年来盈利增速持续放缓被关注。2019年、2020年及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扣非净利润分别为7.93亿元、9.01亿元和7.45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36.99%、13.53%和5.00%。《关注函》要求结合公司相关业务经营业绩、所处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及环境变化、报告期净利润下滑的主要影响因素及其持续性等,补充说明公司业务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近期股价上涨是否与公司基本面相匹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此外,《关注函》要求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一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来3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并报备交易明细和自查报告。

经营用收款码不在限制之列

实际上,“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系对《通知》中收款条码支付管理要求的误读。

据了解,《通知》强调收款码分为个人和经营用收款码,经营用收款码不在通知限制之列。其中,将受到约束的主要是个人静态收款条码。《通知》明确,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

新华社27日消息,此前一些商户收款使用“码牌”或者打印封装的二维码,此类“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收款安全性较低,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需要向收款服务机构(如微信、支付宝等)申请转为商用收款码。另外,至于哪些用户属于“具有明显经营特征”,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标准。

新华社援引人民银行有关人士的话称,在相关要求实施之前,支付服务机构必须要全面、充分评估客户正常支付需求,制定配套服务解决方案,确保服务成本不升、服务质量不降。收款服务机构有义务免费为商户提供商用收款码,商户只需要提供必要的身份核实信息。

中金公司在28日发布的研报中指出,对专业收单服务机构而言,《通知》的施行,让其有机会切入更多小微商户服务市场。线下专业服务商能够利用自己庞大的线下触角、高效地向中小微商户提供以支付为入口的数字化解决方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