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盤前,深交所向拉卡拉下發《關注函》,要求覈實說明公司對於互動易問題的回覆是否謹慎、客觀,是否存在炒作股價的情形,是否存在違反信披相關規定的情形。

來源:公告

上午收盤,拉卡拉跌6.40%,成交額10.38億元。而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價大漲18.02%,成交額高達22.03億元。

來源:中證金牛座

消息攪動股價大漲

事起一則互動易回覆。26日上午,有投資者通過互動易平臺向拉卡拉諮詢,“明年3月起,限制支付寶、微信靜態收款碼用於經營性服務,對於公司有哪些影響?”

上述提問與26日早盤間的一則報道有關。報道稱“微信、支付寶收款碼不能用於經營收款”,並一度登上熱搜。此後,包括拉卡拉等股票在內的移動支付板塊迅速拉昇。

26日下午,拉卡拉回覆上述投資者提問時說,“按照收單業務規則,個人收款碼不符合監管要求,不能用於經營性收款,但市場上一直有大量商戶使用支付寶、微信個人收款碼進行收款。央行新規的執行,進一步明確個人收款碼不能用於經營性收款,讓支付市場迴歸四方支付的本質,將極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場規模和份額”。

來源:深交所官網

當日收盤,拉卡拉股價上漲18.02%,換手率接近20%。

拉卡拉的主要業務分爲兩類,即商戶支付類業務和商戶科技服務類業務,前者是公司收入主要來源。其中,拉卡拉的支付業務服務於商戶側,爲商戶提供全幣種的收款服務,是首批兩家可以受理銀聯、MasterCard 、VISA等各類銀行卡、微信支付寶錢包掃碼支付、數字人民幣支付的支付機構之一,支持超過100個國家的跨境支付。

公司需補充說明

拉卡拉支付業務佔營業收入比重逐年下降,2018年-2020年分別爲91.92%、88.71%和83.95%。10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關於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關注函》要求拉卡拉補充說明四個事項:

補充說明公司支付業務活躍商戶規模及結構、收單交易規模等主要經營指標和最近一年市場佔有率情況,與同行業主要競爭對手的差異情況和優劣勢。

結合《通知》相關規定對支付市場的影響(包括但不限於業務模式、商戶拓展、成本構成等)具體分析公司相關支付業務可能受到的影響,公司認爲《通知》所列規定“將極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場規模和份額”的依據及合理性。

結合行業政策、市場競爭、商戶拓展情況等,補充說明公司在《通知》實施後相關支付業務進一步增長可能面臨的障礙及問題,競爭中主要的影響因素,並充分提示業務拓展風險和不確定性。

結合上述問題的回覆,覈實說明公司對於互動易問題的回覆是否謹慎、客觀,是否存在炒作股價的情形,是否存在違反信息披露相關規定的情形。

拉卡拉近年來盈利增速持續放緩被關注。2019年、2020年及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扣非淨利潤分別爲7.93億元、9.01億元和7.45億元,同比增速分別爲36.99%、13.53%和5.00%。《關注函》要求結合公司相關業務經營業績、所處行業政策、市場需求及環境變化、報告期淨利潤下滑的主要影響因素及其持續性等,補充說明公司業務基本面是否發生重大變化,近期股價上漲是否與公司基本面相匹配,並充分提示相關風險。

此外,《關注函》要求覈查公司控股股東、實控人、持股5%以上股東、“董監高”人員及其直系親屬近一個月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未來3個月是否存在減持計劃,並報備交易明細和自查報告。

經營用收款碼不在限制之列

實際上,“微信、支付寶收款碼不能用於經營收款”系對《通知》中收款條碼支付管理要求的誤讀。

據瞭解,《通知》強調收款碼分爲個人和經營用收款碼,經營用收款碼不在通知限制之列。其中,將受到約束的主要是個人靜態收款條碼。《通知》明確,對於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徵的個人,條碼支付收款服務機構應當爲其提供特約商戶收款條碼,並參照執行特約商戶有關管理規定,不得通過個人收款條碼爲其提供經營活動相關收款服務。條碼支付收款服務機構應當採取有效措施禁止個人靜態收款條碼被用於遠程非面對面收款。

新華社27日消息,此前一些商戶收款使用“碼牌”或者打印封裝的二維碼,此類“個人靜態收款條碼”收款安全性較低,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需要向收款服務機構(如微信、支付寶等)申請轉爲商用收款碼。另外,至於哪些用戶屬於“具有明顯經營特徵”,中國支付清算協會正在研究制定相關標準。

新華社援引人民銀行有關人士的話稱,在相關要求實施之前,支付服務機構必須要全面、充分評估客戶正常支付需求,制定配套服務解決方案,確保服務成本不升、服務質量不降。收款服務機構有義務免費爲商戶提供商用收款碼,商戶只需要提供必要的身份覈實信息。

中金公司在28日發佈的研報中指出,對專業收單服務機構而言,《通知》的施行,讓其有機會切入更多小微商戶服務市場。線下專業服務商能夠利用自己龐大的線下觸角、高效地向中小微商戶提供以支付爲入口的數字化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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