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上週大漲的拉卡拉收到了關注函。

深交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要求拉卡拉說明,在互動問題回覆時所稱“將極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場規模和份額”的依據及合理性,是否存在炒作股價的情形。是否存在違反信息披露相關規定的情形。

11月26日,“支付寶、微信支付個人收款碼將於明年3月1日起被禁止商用”的消息衝上熱搜。但隨後,官方進行了闢謠,表示該消息是誤解今年10月央行發佈的條碼支付監管新通知。

而拉卡拉當天在互動易平臺答覆投資者提問稱,按照收單業務規則,個人收款碼不符合監管要求,不能用於經營性收款,但市場上一直有大量商戶使用支付寶、微信個人收款碼進行收款。央行新規的執行,進一步明確個人收款碼不能用於經營性收款,讓支付市場迴歸四方支付的本質,將極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場規模和份額。當日拉卡拉股價上漲18.02%。

拉卡拉成立於2005年,2019年4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爲A股支付第一股。拉卡拉官網介紹稱,在數字人民幣業務上,公司擁有明顯的先發優勢和技術優勢,是中國人民銀行數字人民幣首批十五家戰略合作伙伴中僅有的兩家支付機構之一。

或受問詢函影響,截至11月29日收盤,拉卡拉股價下跌6.67%,報27.99元,最新市值223.9億元。

對於問詢函所提質疑,時間財經聯繫拉卡拉方面,截至發稿時間暫未獲得回覆。

誤讀央行新政

今年10月13日,人民銀行發佈《關於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就支付受理終端業務、特約商戶、收單業務監測等方面提出相應的管理要求。

針對條碼支付提出的要求是,對具有明顯經營特徵的個人收款條碼用戶參照特約商戶管理,要求爲此類個人用戶提供商戶收款條碼,提升對個人經營者的收單服務質量。

此外,要求個人靜態收款條碼原則上禁止用於遠程非面對面收款,確有必要的實行白名單管理,以防止個人靜態收款條碼被出售、出租、出借用於搭建賭博活動線上充值通道。

對於“支付寶、微信支付個人收款碼將於明年3月1日起被禁止商用”的誤傳,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表示,這是誤讀。使用“碼牌”或者打印封裝的二維碼的商戶,需要向收款服務機構(如微信、支付寶等)申請轉爲商用收款碼,但消費者日常支付體驗和感受不會受到影響。

“如果消費者在早點攤購買煎餅果子習慣用手機支付,仍然可以用掃碼等方式付款,沒有任何變化。如果賣菜的商販此前就已經使用經營收款碼收款,也不受任何影響。”

11月26日,拉卡拉在互動易平臺答覆投資者提問稱,央行新規的執行,進一步明確個人收款碼不能用於經營性收款,讓支付市場迴歸四方支付的本質,將極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場規模和份額。

問詢函要求拉卡拉覈實說明公司對於互動易問題的回覆是否謹慎、客觀,是否存在炒作股價的情形。

中金公司研報稱,支付寶和微信支付可能並不會向升級成商業碼的收單商戶立即收費,但長期不排除未來支付寶、微信支付對直連商戶收費的可能性。往前看,置身於同樣收費的背景下,中金公司認爲,線下專業服務商能夠利用自己龐大的線下觸角、高效地向中小微商戶提供以支付爲入口的數字化解決方案。

當天,除了拉卡拉,多家數字貨幣概念股股價大漲,新國都上週五暴漲近2成,移卡一度上漲10.27%,科藍軟件上漲超6%。

不過,隨着對收款碼釋疑,截至11月29日收盤,新國都下跌4.16%,移卡重挫9.94%。

支付佔比逐年下降

拉卡拉發佈的2021年第三季財報顯示,拉卡拉在今年前三季度實現營業收入49.39億元,同比增長19.88%;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8.56億元,同比增長16.41%。

其中第三季度營業收入16.44億元,同比增長1.82%;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3.05億元,同比增長1.85%。

目前,拉卡拉業務主要分兩大類:商戶支付類業務、商戶科技服務類業務。支付業務服務於商戶側,爲商戶提供全幣種、全場景的收款服務,包括國內國際銀行卡支付、掃碼支付、數字人民幣支付等。

其中,數字人民幣對業務拉動效應明顯,拉卡拉高管在業績交流會上披露,公司前三季度掃碼筆數70億筆,掃碼金額7300億元,分別增長29%和39%,掃碼的交易金額增長超出了整體業務增速。

但問詢函關注到,2018-2020年,拉卡拉支付業務佔營業收入比重分別爲91.92%、88.71%和83.95%,逐年下降。

問詢函要求拉卡拉補充說明公司支付業務活躍商戶規模及結構、收單交易規模等主要經營指標和最近一年市場佔有率情況,與同行業主要競爭對手的差異情況和優劣勢。

2019年至2021年三季度,拉卡拉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淨利潤分別爲7.93億元、9.01億元和7.45億元,同比增速分別爲36.99%、13.53%和5.00%,增速持續放緩。

拉卡拉被要求補充說明公司業務基本面是否發生重大變化,近期股價上漲是否與公司基本面相匹配,並充分提示相關風險。(北京時間財經 陳世愛)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