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核心技術員工被判“泄露商業祕密” 漢弘集團二次IPO再生波折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楊坪 深圳報道

二次闖關IPO的漢弘集團,上市之路再遇難題。

近日,新三板企業潤天智(832246.NQ)發佈公告,披露了公司與同行企業漢弘集團的訴訟進展,漢弘集團兩名核心技術員工“侵犯商業祕密罪”罪名成立,被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各處罰金人民幣五百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漢弘集團是一家以數字噴墨打印技術爲核心,集研發、生產、銷售、售後服務於一體的工業數字印刷綜合解決方案提供商,曾在2020年申報IPO上市,但最終因爲知識產權糾紛等原因,主動撤回了IPO。

2021年10月,漢弘集團“捲土重來”,開始向創業板發起衝鋒,並於2020年10月在深圳證監局重新開始上市輔導備案,輔導機構由原本的民生證券變更爲中金公司

10月11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曾對漢弘集團首次IPO失利的原因以及再次IPO面臨的風險點進行詳細梳理和分析,詳情請見報道文章——《21深度丨漢弘集團IPO轉道創業板:知識產權訴訟糾紛再成“攔路虎”?》。

而此次漢弘集團核心技術員工敗訴,爲公司的IPO之旅再次蒙上了陰影。

漢弘集團核心技術員工敗訴

如果從十年前開始追溯,漢弘集團兩名核心員工“侵犯商業祕密罪”的判決,或影響漢弘集團的一項“拳頭產品”——HT2512UV平板數字噴墨機(以下簡稱HT2512UV)的生產與銷售。

2010年7月,漢弘集團旗下子公司漢拓數碼推出HT2512UV平板數字噴墨機,潤天智認爲該產品與其生產的PP2512UV平板噴繪機的噴頭控制板程序、打印驅動程序的8段源代碼相同。

而巧合的是,在該款產品問世的前一年,也就是2009年11月,潤天智一名核心技術員工趙某某離職,後加入了漢拓數碼,漢拓數碼後來成爲漢弘集團的全資子公司,趙某某在潤天智任職期間,曾負責潤天智各平板噴繪機機型噴頭控制板程序的硬件設計並參與噴頭控制板程序的驅動程序源代碼研發。

隨後,2010年1月,潤天智另一名技術人員李某某也提出了離職申請,並與前述趙某某、肖某某、張某某等人一起,於2010年5月設立了上文提到的“漢拓數碼”。

據潤天智公告顯示,趙某某、李某某在潤天智任職期間,曾參與公司主力產品PP2512UV、PQ512 等型號平板噴繪機的研發工作,接觸並掌握原告的核心商業祕密。趙某某、李某某從潤天智離職後,共同加入深圳市漢拓數碼有限公司,將其掌握的原告商業祕密披露、提供給“漢拓數碼”。“漢拓數碼”將潤天智公司商業祕密運用在其HT2512UV 平板噴繪機上,長期生產、銷售侵權產品並獲取鉅額利益。

2011年5月10日,潤天智向深圳市公安局舉報被告人趙某某、李某某等人侵犯商業祕密的犯罪事實,該局於2011年7月8日正式立案,眼下,趙某某、李某某被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正式判處“侵犯商業祕密罪”,或對漢弘集團的主營業務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根據漢弘集團早前披露的《招股說明書》顯示,2018年和2019年,漢弘集團涉及訴訟的UV數碼噴繪機銷售金額均達1.8億元,根據公司的綜合毛利率(43.08%)計算,漢弘集團通過生產和銷售涉嫌侵權產品每年獲利可達數千萬元人民幣。

“技術人員被認定泄露商業祕密,說明這家公司的核心技術來源以及業務來源是存在問題的,這都會導致企業資產完整性,以及持續經營能力存疑,而達不到法定上市要求。如果未來競爭對手進一步上訴,限制發行人使用相關技術,賠償侵權損失,這都會使公司的核心競爭力面臨重大風險情形。”華南一家中型券商保代受訪指出。

二次IPO不確定性加大

值得一提的是,漢弘集團並非沒有意識到兩名核心技術的涉訴問題,早在首次申報IPO前夕,趙某某、李某某的職務便陸續被調整。

據瞭解,趙某某在2009年11月至2019年11月,一直任漢弘圖像(漢弘集團的前身)研發總監;2019年11月至2019年12月,任漢弘集團研發總監。

但在漢弘集團開始籌謀IPO之後,2020年1月至今,趙某某突然被調離了研發崗,而是在任漢弘集團子公司弘博智能任總經理。而李某某2018年9月起就成爲漢弘集團監事,但2019年11月起卻不再擔任漢弘集團監事。

華南一位知識產權律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如果在IPO之前已經存在專利訴訟了,肯定需要認真分析涉訴專利的情況,做好應對措施。漢弘集團遭到起訴後,在臨近IPO前夕,對趙某某、李某某兩人職務進行調整,與擬上市公司切割的跡象明顯。”前述律師表示。

不過,這一“切割”行爲仍然沒能阻止漢弘集團的首次IPO失利。在科創板審覈過程中,漢弘集團多次被問及“訴訟的最新進展情況,並分析該等訴訟可能出現的不利結果是否會對發行人持續經營構成重大不利影響”,並最終在發審會上遭遇“暫緩審議”。

而此次曾經的核心高管敗訴,或再一次對漢弘集團的IPO造成衝擊。

11月29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曾嘗試聯繫漢弘集團,但公司早前對外公佈的證券聯絡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對趙某某、李某某的訴訟之外,2020年6月,潤天智對深圳市漢拓數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爲“漢拓數碼”)及其母公司漢弘集團發起訴訟,要求其停止侵犯原告涉案技術祕密並賠償經濟損失1.09億元。

2021年2月,潤天智對漢弘集團其他關聯方公司弘美數碼、漢華工業、弘博智能追加訴訟,要求其承擔連帶侵權責任。

據潤天智相關負責人介紹,漢弘集團非法獲取潤天智核心商業祕密,長期生產侵權產品,非法獲利,目前公司對漢弘集團核心技術人員趙某某,李某某提起的刑事自訴及公司對漢弘集團提起的民事訴訟正在同步推進,公司已要求漢弘集團立刻停止侵權產品生產銷售。

“後續公司將針對本案訴訟結果,採取一切法律手段保護公司合法權益不受到侵害,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及時披露案件的進展情況;漢弘集團公司主體及主要負責人也將面臨公司提起的鉅額經濟賠償責任。”前述負責人說道。

實際上,漢弘集團與潤天智的專利糾紛在擬IPO企業中並不鮮見。由於專利數量是體現科創屬性的重要指標之一,因此科創板已經成爲專利訴訟的高發地。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科創板已累計發佈超百份專利涉訴公告。

而擬IPO企業在上市過程中遭遇專利糾紛,是否意味着撤回上市申請呢?有大型券商投行人士對記者表示,若存在專利糾紛,則需要根據案件情況來做具體的分析與應對。此前也有一些成功案例。例如,縱橫股份在上市申報過程中,就遭遇專利糾紛。縱橫股份一方面委託律所出具法律意見書進行論證,結論爲不侵權,同時回覆上市委稱:公司涉訴產品即使敗訴對公司營業收入無重大影響。最終上市委認可了縱橫股份並順利過會。而在石英股份的案例中,石英股份實控人則承諾其將承擔公司因敗訴帶來的任何侵權賠償金、訴訟費用或公司遭受的損失,最終順利過會。

(作者:楊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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