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杭州市稅務局發佈通報,依法對兩位網絡主播偷逃稅款案件進行處理。兩人被依法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數千萬元。隨着直播經濟、平臺經濟快速發展,巨大的市場規模和從業羣體,也給行業監管帶來了難度。(11月29日經濟日報)

作爲數字經濟新業態的“爆款”,尤其是最近一年多,直播帶貨風頭正勁。受疫情影響,去年以來宅經濟、無接觸經濟等新興業態興起,促進了數字經濟發展。其中,短視頻、直播電商等流量經濟也迎來爆發式發展。無論是職業主播還是各路明星、博主、素人,紛紛走進直播間,從賣口紅到賣房子,越來越多的消費者也適應了直播購物方式。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發佈的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我國電商直播用戶規模達到3.88億人,在所有網絡直播細分中排名第一,66.2%的直播電商用戶購買過直播商品。但同時,一些直播間也集聚了假冒僞劣、誇大其詞、貨不對板、售後不力,以及偷稅漏稅老問題,還有公衆人物帶貨刷單造假、流量造假、虛假舉報等新問題。

今年4月,國家網信辦、公安部等七部門聯合發佈《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明確直播人員應年滿16週歲,直播營銷行爲不得發佈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信息,不得欺騙、誤導用戶等8條行爲紅線。然而,電商直播過於商業化,一味追求流量,甚至突破底線違反相關法規的現象並沒有被遏制住。

由於新興業態對相關主體定位不清晰等原因,目前在一定程度上仍存在監管難點,能否經得起消費者檢驗,無疑成爲新營銷方式能否走更遠的關鍵。市場監管總局出臺的《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直播服務提供者將網絡交易活動的直播視頻,自直播結束之日起至少保存三年。這對直播帶貨亂象起到很大約束作用,也是創新監管的一個例證。

可見,唯有依靠創新監管,才能使行業健康發展。直播帶貨良莠不齊,行業內部缺乏監管,違法成本較低,而消費者維權的成本卻很高,還造成執法難,這是由於監管的相關標準和制度滯後所致。由此,唯有依靠創新監管,才能使直播帶貨存在的“三不管”問題得到有效解決,也才能使這個新興行業走向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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