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範子萌)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長雷曜近日在《中國金融》雜誌刊文認爲,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金融機構開展碳覈算試點的目的是先行先試。金融機構進行碳覈算,重點應落腳於三個方面:將金融機構投融資活動的碳排放量和碳減排量納入覈算;主要覈算二氧化碳(CO2)而非全部溫室氣體;覈算達到一定條件的投融資活動對應的碳排放量和碳減排量。

2021年年初以來,中國人民銀行編制下發了《推動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工作方案》(下稱《方案》)、《銀行業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操作手冊(試行)》(下稱《手冊》)和《金融機構碳覈算技術指南(試行)》(下稱《指南》),部署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下稱“試驗區”)相關金融機構對經營活動和投融資活動的環境影響及碳排放進行覈算。

談及開展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工作的主要目標,雷曜表示,一是通過試驗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先行先試,爲逐步實現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全覆蓋(涵蓋銀行、證券、保險、信託等各類金融機構)和強制披露積累先進經驗和最佳實踐;二是爲碳排放量、碳減排量等重要環境指標的量化可測奠定方法基礎,並基於試驗區實踐經驗反饋不斷細化碳覈算方法、明確碳覈算參數、完善碳覈算體系;三是爲推動我國綠色金融標準與國際對標貢獻力量,進一步提升我國在全球綠色金融領域的話語權和引領作用。

雷曜稱,按《方案》要求,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工作的開展主要分爲三個階段。一是探索階段(2021年上半年),包括成立環境信息披露工作組、金融機構報名、能力建設、數據治理、環境信息試編制等。二是規則制定階段(2021年下半年),包括研究支持、制定環境信息披露模板和實施方案、制定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規則、開發數字平臺等。三是全面落實階段(2022年),包括全面開展環境信息披露、開展調研與評估、繼續開展研究、爲新一輪披露做好準備、總結經驗等。

關於金融機構碳覈算的重點,雷曜表示,試驗區金融機構開展碳覈算試點的目的是先行先試,其重點包括三個方面:

一是將金融機構投融資活動的碳排放量和碳減排量納入覈算。《指南》針對金融機構投融資業務的不同特點,分別制定了金融機構項目融資業務和非項目融資業務的碳覈算方法。

二是主要覈算二氧化碳(CO2)而非全部溫室氣體。未來,可根據政策標準的最新要求及數據可獲得性,逐步將甲烷(CH4)、氧化亞氮(N2O)、氫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與三氟化氮(NF3)等其他類型溫室氣體納入覈算範圍。

三是覈算達到一定條件的投融資活動對應的碳排放量和碳減排量。爲提升《指南》對中小金融機構碳覈算的適用性、降低其核算成本,對正常運行時間不足30天的項目的碳排放不納入覈算。對非項目融資業務存續期不足30天或月均融資額少於500萬元的融資主體的碳排放也不納入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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