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促進重慶全市道路運輸市場高質量發展,重慶市人大近日修訂發佈了《重慶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訂的《條例》共7章96條,重點從深化改革、職責劃分、強化監督管理等方面對原《條例》進行了修正與完善。

在《條例》中,重慶以地方立法形式,禁止私人小客車以“合乘”(即拼車、順風車)名義從事道路客運經營。

《條例》明確了私人小客車“合乘”(也稱爲拼車、順風車)概念,提出“私人小客車合乘是由合乘服務提供者事先發布出行信息,出行線路相同的人選擇乘坐合乘服務提供者的小客車、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者免費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並且禁止以私人小客車合乘名義從事道路客運經營的行爲。

《條例》還規範了出租汽車客運經營,並提出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優先使用新能源汽車,且要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不得巡遊攬客。

此外,在維護道路安全方面,《條例》規定,道路運輸駕駛員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責任事故且負同等及以上責任的,終生不得從事道路運輸駕駛活動。

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酒後教學或在教學期間離崗,將被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還會被列入教練員失信記錄,5年內不得從事駕駛培訓教學活動。

(總檯記者 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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