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使学生有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自主、自理精神,特制定如下方法。

     1 全体住宿生应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本条例,服从管理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学生宿舍管理部、

2 管理办公室排定寝室后,个人不准擅自调动,床铺、桌柜等必须按指定编号使用;
     3
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卫生,节约水电,不将饭菜带入宿舍楼;
     4
保证安全,严禁在寝室内外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热器具,严禁使用蜡烛、焚烧废纸。
     5
不准在寝室和走廊内进行球类和棋牌类活动;
     6
上课期间(包括晚自习和课间休息)不准私自回寝室,特殊情况需经学生处或值班领导书面同意;
     7
男女生之间不能进入对方寝室,寝室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和非住宿生;
      8
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灯后不喧哗,不做其他有碍他人就寝的事情。
    9
每个寝室应建立值日生制度,由其负责寝室内外环境卫生;
    10
寝室卫生应做到:
1 床铺平整,床上不乱放东西,被子叠放整齐,枕头放在被子上面,统一放在靠窗一端;
2 地面和桌面干净、整洁,无杂物、无水渍;
3 箱柜整洁,洗漱用品、茶杯、毛巾、鞋子、椅凳摆放均做到一条线;
4 门框、窗框无积灰、无脏印,门上气窗玻璃明亮;
5 室内不乱拉绳索,不乱挂毛巾、衣物。

6 在校期间有事不住宿,需自己向班主任和管理教师说明去向,得到书面同意方可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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