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苗藝偉

針對一則誤讀消息的投資者互動回覆函,讓拉卡拉第三次陷入炒作股價被深交所問詢的尷尬境地。

面對深交所發來的問詢函,1130日晚間,拉卡拉(300773.SZ)回覆稱,未來“個人碼”轉向“商戶碼”的過程中將釋放出一定的增量市場,憑藉在掃碼支付領域的競爭優勢,提升公司掃碼交易規模和市場份額具備商業合理性。

此外,拉卡拉還表示,11月26日早盤,A股的第三方支付相關股票普遍出現了快速上漲,公司股價可能受此影響,股價同步出現較大漲幅,公司不存在炒作股價的情形

此前,1126日,作爲A股“支付第一股”,拉卡拉針對央行《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259號文)的一份媒體誤讀二維碼收款禁止商用”竟然在互動平臺回覆投資者,稱該監管規則將極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場規模和份額。當日,該公司股價大漲18.02%上述情況引起了交易所的關注問詢,隨後一個交易日,拉卡拉股價隨即暴跌近7%

具體來看,1130日,在深交所回覆函中,拉卡拉表示,預計公司市場份額的提升主要是聚合支付業務規模的增長。

拉卡拉表示,目前線下掃碼支付市場主要劃分爲三類二維碼:支付寶、微信等賬戶機構提供的個人碼(簡稱“個人碼”);支付寶、微信等賬戶機構提供的商戶碼(簡稱“AT商戶碼”);商業銀行、第三方支付機構、第四方機構提供的聚合支付商戶碼(簡稱“聚合商戶碼”)。

根據央行文件,“對於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徵的個人,條碼支付收款服務機構應當爲其提供特約商戶收款條碼,並參照執行特約商戶有關管理規定,不得通過個人收款條碼爲其提供經營活動相關收款服務”,這意味着原本通過“個人碼”爲“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徵的個人”的市場將會釋放出來,轉爲由“AT商戶碼”、“聚合商戶碼”提供服務,並參照執行特約商戶有關管理規定。

拉卡拉表示,公司作爲聚合支付行業的龍頭企業,打造了適應條碼支付的SaaS化服務平臺等多種服務。“聚合商戶碼”在手續費、便利性等方面具有優勢,“個人碼”用戶向“聚合商戶碼”的轉化,將相應提升各從業機構支付規模與掃碼市場份額的增長,但轉化過程可能需要一定時間。

拉卡拉披露,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實現掃碼交易金額7300億元,同比增長39%,但掃碼交易市場佔比並不高,仍有較大增長潛力,因此公司利用自身優勢提升掃碼市場份額和交易規模具備合理性,但業務拓展過程中存在一定不確定性和風險。

拉卡拉披露,可能面臨的障礙及問題包括,國內掃碼聚合支付市場參與者較多,面臨增量市場,公司業務拓展獲取市場份額存在不確定性;爲小微商戶提供服務的成本高、收益相對較低,需要創新服務手段,提升運營效率;掃碼支付市場競爭加劇,存在手續費率繼續下降的風險;小微商戶生命週期偏短,存在公司開拓的新商戶不能收回銷售成本的風險,存在投入產出失衡的風險。

作爲在創業板上市備受期待的“支付第一股”,自20194月上市以來,拉卡拉卻屢次因涉及大股東關聯交易違規套現、大手筆“高送轉”分紅等問題遭到深交所嚴厲問詢。

2019年末,剛剛上市的拉卡拉公佈高送轉方案,獲得市場熱捧,股價連續兩日漲停。當年12月30日開盤前,拉卡拉擬10轉10派20元的高送轉預案遭深交所問詢,深交所要求其說明高送轉方案合理性。截至當日午盤,拉卡拉報73.47元/股,漲停封板。

僅僅四個月後,2020年4月10日,拉卡拉公告表示,公司計劃使用自有資金人民幣19.09億元收購廣州衆贏維融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廣州衆贏”)以及2.07億元收購深圳衆贏維融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深圳衆贏”)。值得注意的是,在2016年,拉卡拉曾把廣州衆贏、深圳衆贏及其他總計10家金融增值業務公司剝離,交易對價合計約14.4億元。當時稱剝離公司有利於拉卡拉進一步專注於發展第三方支付業務的主營業務,符合全體股東的利益,具有商業合理性。

對此,深交所發來函問詢,要求拉卡拉說明在上市不到1年內即重新收購剝離的公司的原因,交易作價21.2億元的公允性和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監管套利,是否存在向大股東輸送利益的情形,是否有損上市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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