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发布的一批行政处罚决定显示,微信支付运营主体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处以罚款278万元。

据悉,财付通违反《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多条规定,违法事实包括:未按规定报送相关材料;超过登记范围开展外汇业务;未按规定办理售汇业务;未按规定采集必要信息等。对此,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决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0.2万元,处以罚款278万元。

对于上述处罚,财付通回应称,上述违规事项于2019至2020年例行检查中被发现,公司已第一时间制定了改进计划,并逐项落实,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后续,公司将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合规管理。

财付通成立于2006年8月,是微信支付的运营主体,也是腾讯旗下的非银支付公司。2011年,财付通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2020年4月获得跨境支付牌照。

中国银行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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