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昨日披露的上海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173号)显示,2019年12月,朱近对建行自贸区分行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负直接管理责任。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朱近警告。 

2017年10月19日,上海银监局核准朱近建设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以下为处罚原文:

(责任编辑: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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