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32國爲什麼“變臉”取消對華普惠制待遇?專家:是中國“畢業”了,對出口影響不大

【環球時報-環球網報道 記者倪浩】12月1日起,中國輸往歐盟成員國、英國、加拿大、土耳其、烏克蘭和列支敦士登等32個國家的出口商品,不再享受這些國家的普惠制關稅優惠待遇,中國海關也不再對這些商品簽發普惠制原產地證書。這一國際貿易中關稅安排的調整,引發了國內輿論的普遍關注。有些觀點發出疑問,是這些國家不再承認中國是發展中國家?還是這些國家對中國採取了貿易措施?對中國出口又會有什麼樣的影響?

消息來自中國海關總署10月27日發佈的一則公告,當天中國海關總署在官網發佈了落款日期爲10月25日的“關於不再對輸歐盟成員國、英國、加拿大、土耳其、烏克蘭和列支敦士登等國家貨物簽發普惠制原產地證書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公告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遍優惠制原產地證明書籤證管理辦法》,海關總署決定,自2021年12月1日起,對輸往歐盟成員國、英國、加拿大、土耳其、烏克蘭和列支敦士登等已不再給予中國普惠制關稅優惠待遇國家的貨物,海關不再簽發普惠制原產地證書。

這項公告意味着,中國輸往上述32個國家的商品已不再享受這些國家的普惠制關稅優惠待遇。

根據海關總署官網所披露的信息,普遍優惠制原產地證書是根據普惠制給惠國的原產地規則和有關要求,由受惠國的授權機構簽發的一種優惠原產地證書,是出口產品享受普惠制給惠國關稅優惠的官方證明文件。中國海關是國內普惠制原產地證書的唯一簽證機構。

那麼普惠制關稅優惠又是什麼呢?根據中國海關總署做出的說明,普惠制是發達國家(給惠國)對發展中國家和地區(受惠國)出口製成品和半製成品給予的一種單向的優惠關稅待遇制度,旨在幫助發展中國家擴大出口,加速其國民經濟增長。對自受惠國進口的相關產品給予最惠國稅率基礎上的關稅減讓,甚至零關稅的准入待遇。

中國WTO研究會副會長霍建國12月1日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1964年聯合國貿發會成立時,就倡議支持發展中國家貿易,建議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實施這種優惠關稅待遇。隨後,WTO給予了積極響應。

自1978年普惠制實施以來,全球先後有40個國家給予中國普惠制關稅優惠,其中大多是中國的重要貿易伙伴,如歐盟成員國及英國、俄羅斯、加拿大、日本等。中國也積極利用普惠制擴大向發達國家的出口,在外貿增長和產業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霍建國說,普惠制並不是WTO的條款約定,不具法律約束性,而帶有對成員國“號召”的意味。大多數工業化國家特別是歐盟國家,基本上一開始都對非洲國家特別是最不發達國家實行了普惠制。70年代普惠制在全球普及最快,80年代漸趨停止,90年代開始逐漸退出。

霍建國進一步分析說,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普惠制時,也強調過發展中國家應該有“畢業期”,即隨着發展中國家出口的上升,經濟不斷增長後,就不應該享受普惠制。

事實上,各給惠國爲了保護本國工、農業生產,避免普惠制優惠進口過多而對其經濟發展帶來不良影響,在各自的普惠制方案中都制定了保護措施。保護措施可分爲例外條款、預定限額、競爭需要標準和畢業條款四類。對於觸發實施保護措施的產品和受惠國,給惠國不再給予其普惠制待遇。

隨着中國經濟的飛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根據世界銀行標準,中國不再屬於低收入或中等偏低收入經濟體。爲此,歐盟等多個普惠制給惠國在近幾年陸續宣佈取消給予中國普惠制待遇。中國海關總署對32國取消中國普惠制關稅優惠進行解讀時認爲,這是“隨着中國經濟實力的增強和出口產品競爭力的提升,中國陸續從各發達經濟體的普惠制待遇中畢業。”

霍建國告訴《環球時報》,普惠制的實行帶有聯合國貿發會議倡議的特點,並非強制的多邊貿易條件,不具法律約束性。各個國家可以選擇實行,也可以不選擇。“在普惠制規則裏有一項‘最佳努力’標準,發達國家可以朝向普惠制目標努力,但是並沒有硬性規定和標準,所以發達國家可以單方取消普惠制,並不違反國際貿易規則。”

霍建國說,發達國家給予發展中國家的普惠制優惠正在逐步退出,全球享受普制的國家越來越少。中國作爲全球第二大經濟體,第一大貨物貿易國,歐美國家不再給予中國普惠制,說明中國經濟增長,產品國際競爭力越來越強,已逐漸從這些國家普惠制名單中“畢業”。

不過,霍建國也認爲,發達國家取消對中國的普惠制無可厚非,但主觀上仍有認爲中國經濟不斷增強,不應該再以發展中國家身份享受這一優惠關稅的意味。

32國取消對中國的普惠制關稅優惠待遇並非第一次發生。根據中國海關總署官網信息,此前日本大使館、歐亞經濟委員會通報取消給予中國普惠制待遇後,海關已分別自2019年4月1日和2021年10月12日不再對日本和對歐亞經濟聯盟簽發普惠制原產地證書。

不過,目前全球仍有挪威、新西蘭、澳大利亞3國給予中國出口商品普惠制待遇。

那麼取消普惠制關稅優惠對中國出口的影響是什麼?霍建國認爲,歐美國家的正常關稅維持在2-3%之間,即便是取消普惠制,恢復到這些國家的正常關稅水平,對中國產品的影響也不大。一個最具說服力的例子就是,美國對中國商品大規模加徵高額關稅之後,中美之間的貿易額不但沒有受到影響,反而出現了大幅的增加。

此前,有外貿專業人士對媒體表示,32國取消給予我國普惠制待遇,暫時會讓一些出口企業失去關稅優惠,帶來一定的壓力。但總體來說這種影響是有限的:由於中國製造產品的競爭力越來越強,單純的關稅政策已經很難影響到中國產品國際貿易的全局,因此並不會影響我國出口企業未來長期對更大市場機會的爭取。

中國企業如何應對呢?中國海關總署建議,對於輸往不再給予中國普惠待遇的發達經濟體的貨物,企業可以申請非優惠原產地證書,來適用最惠國稅率。最惠國待遇是世界貿易組織(WTO)基本原則之一,它要求WTO成員國之間互相給予同等的關稅待遇,又稱“無歧視待遇”。中國入世後,自動獲得WTO最惠國待遇,貨物出口到其他成員國時適用最惠國稅率。

此外,企業也可以根據情況選擇最有利的關稅安排,申領相應的原產地證書或做出原產地聲明。怎樣選擇最優惠的原產地證書?中國海關總署表示,相關國家如果已與中國簽署並實施自由貿易協定,如瑞士、列支敦士登、澳大利亞、新西蘭等,企業可以申領相應的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來適用協定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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