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易製毒制爆材料複雜集中,開展實驗的學生流動性大等因素,導致高校實驗室安全風險客觀存在,但部分高校對實驗室安全不重視,相關法律法規存制度缺失,安全管理專業人才缺乏,對危化品管理較粗放,也爲實驗室安全埋下隱患。

  “太可惜了。”10月24日晚,看到南京航空航天大學一材料實驗室爆燃的新聞刷屏,南京某高校大四學生林勤(化名)爲2位遇難者惋惜的同時,也倒吸一口冷氣。

  大三時,他和同學們在實驗室做燈光誘捕蟲的試驗,有天做到晚上9點時,突然聞到一股燒焦的味道,大家最後發現原來是一個燈泡燒焦了,“如果周圍有易燃易爆物,不知會不會有火災”。更讓林勤後怕的是,因爲是試驗過程是同學們自己摸索設計的,不知道是否安全,更重要的是,當時也沒有導師和安全員在場。

  高校實驗室,是激發創新靈感、誕生科研成果的重要搖籃,也是青年學子探索科學真理、掌握科研方法的關鍵起點,近年來也時常成爲起火、爆炸等意外的發生地。

  僅在今年,實驗室安全事故就有多起見諸報端。

  採訪中,多位從事高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及研究的相關人士告訴科技日報記者,隨着我國高校的科研能力逐漸增強、科研投入不斷增大,實驗室的體量越來越大、種類越來越多。危險化學品(以下簡稱危化品)、易製毒制爆材料複雜集中,開展實驗的學生流動性大等因素,導致高校實驗室安全風險客觀存在,但部分高校對實驗室安全不重視,相關法律法規存制度缺失,安全管理專業人才缺乏,對危化品管理較粗放,也爲實驗室安全埋下隱患。

  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存漏洞

  需有針對高校的實驗室管理法律法規,標定實驗室危險品用量

  化學安全問題佔比34.5%、安全設施建設問題佔比12%、規章制度及安全檢查問題佔比11.1%、環境基礎建設問題佔比10.9%……

  在教育部科技司於2015—2017年連續3年對75所教育部直屬院校的實驗室安全督查中,這4大問題的佔比均超過10%。而在檢查的62所綜合或理工類高校中,100%的學校都存在化學品安全管理問題,這包括化學試劑存放、氣體管理不規範等問題。

  “時至今日,危化品的管理仍是一個重災區。”多年參與高校實驗室安全督察的浙江大學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原處長、2016年教育部首屆科研實驗室安全技術專家委員會主任馮建躍告訴科技日報記者,在危化品的採購、儲存、使用、處置等環節,目前還缺乏有效監管。

  記者查閱文獻發現,有研究者統計,近年來有50%以上的高校實驗室事故因危化品儲存和使用不當引起。

  中國礦業大學安全工程學院公共安全與消防研究所教授、博導,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特約研究員朱國慶對此感同身受。“目前,學校和科研院所對危化品的使用、儲存、回收和管理等方面不能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尤其專庫儲存和專人管理方面基本難以落地執行到位。大多數情況下,是由各個學院、基層單位酌情處置,老師或學生兼職管理。因此漏洞不可避免。”朱國慶說。

  這並非危言聳聽,一位高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專家告訴科技日報記者,爲了摸清本校危化品家底,他曾帶領團隊開發了化學品盤點器,用了兩年時間組織涉及化學品的院系師生,徹底盤點了實驗室內的化學品。“結果清理出不少管控化學品,包括劇毒品。定期清理這些隱患,相當於幫助實驗室‘體檢’,可以防範風險。”該專家說。

  不過,這在一定程度上映射出監管難的問題。“國家現行的《安全生產法》《消防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雖然都涉及對危化品的管理,但主要針對企業的監管,目前還沒有專門針對學校和科研機構使用危險化學品開展科學實驗的十分明確的、完全對應的規定,在這方面尚存監管盲區。”朱國慶說。

  爲此,化工專家、南京工業大學校長喬旭建議:“高校實驗室的化學品品種多、危險性差異大,如果能出臺標準規定各種危化品的安全試驗用量,也許可以兼顧科研和安全。”目前,他也在帶領團隊就如何讓化工裝置使用最少的危化品原料,實現最高、最安全的產出進行研究。

  這與南京醫科大學資產和產業管理處處長俞寶龍的想法不謀而合:“有好幾次高校實驗室事故,都與危化品的使用量有關,可否針對高校科研院所制定專門的危化品管理辦法和實驗室的危化品總量使用標準,如實驗室危化品暫存的限額、儲存條件等。”

  馮建躍則認爲,在銷售環節,商家應推出科研需求型的危化品小劑量包裝,從採購源頭加強管控。

  缺乏消防和安全防護設計

  新建涉及危險品的實驗室應單獨建設並設專人、專崗管理

  東部省份某知名高校從事分析化學研究的教授周正(化名),現在每天進入實驗室的第一件事,就是檢查學生們前一晚是否將設備和試劑歸位。如果發現有遺漏或者安全隱患,立即舉起手機“抓拍現行”,將照片發到微信羣。

  但他發現出問題的不都是自己的學生。“有幾回一進實驗室,發現樓上化工實驗室的水漏了下來。我們相鄰的有機實驗室也經常有試劑揮發,味道太大了。”周正說。

  周正此前所在的實驗樓是數學系騰空後留下的,化學化工學院做了改造後將實驗室搬入,“做完通風、防泄漏的改造後,實驗室安全有一些提升,但畢竟還是有先天缺陷。”遭遇前述幾次小“意外”後,周正的實驗室最終搬家了。

  周正的經歷,在一定程度上映射出高校實驗室硬件佈局的現實之痛。隨着我國科技研發水平的提升,特別是交叉學科的飛速發展,越來越多的前沿課題在高校的科研實驗室開展。

  有數據顯示,全國普通本科高校實驗室總數,從2007年的24731個增長到2018年的36953個,增幅達到27%;全國普通本科高校實驗室總面積,從2007年的2285萬平方米增長到了2018年的3778萬平方米,增幅達65%。激增的實驗室數量與有限的高校建設用地和傳統的建築功能之間存在較大差距。

  “多數高校科研院所規劃建設時,沒有充分考慮實驗室的危險性和安全防護措施,絕大多數實驗室和學校的教學、辦公、會議等人員密集場所混合在同一棟建築內。很多實驗室中涉及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使用、儲存,使管理的難度和安全的風險加大,一旦發生事故極有可能擴大人員的傷亡和災害的損失。”在朱國慶看來,如果說高校早期建設缺乏爲實驗室量身定製的規劃設計,那麼後期防護手段的缺乏又加大了災害發生的風險。

  根據住建部《科研建築設計標準》(JGJ 91-2019)第5.2.5條規定,當易發生火災、爆炸、極低溫和其他危險化學品引發事故的實驗室與其他用房相鄰時,必須形成獨立的防護單元。同時,易發生火災、爆炸或缺氧危險的實驗室應設置獨立的通風系統,有爆炸危險的實驗室應設置泄壓設施……

  但在專家看來現實並不理想。“不少高校、科研院所對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實驗室,沒有與主體建築分開設置,或者分區域自成獨立防護單元設置。”朱國慶說。

  朱國慶建議,涉及危險品的實驗室應按照國家有關規範單獨建設在一棟建築或一組建築中,不宜與教學、辦公等普通民用建築混合設置,並遵照國家相關管理標準嚴格專人、專崗管理。暫不具備條件的學校,經專家論證後,可以將既有建築按照規範要求改造爲專用的涉及危險品的實驗建築。

  “根據防爆要求,涉火災爆炸危險的實驗室,一般應爲單層或多層建築,而且要視實驗室的類別按照防護單元設計。涉危實驗室必須設專人、專崗管理,管理人員要相對固定、減少崗位流動。”朱國慶同時強調,要建立完善的危險品採購、入庫、儲存、領用、使用、回收、廢物處置等閉環管理規程。涉危實驗室應由學校統一管理,統一運行,建立涉危實驗的申請、論證、審批、操作、監督、處罰等實驗室運行管理機制。

  “涉危實驗應該由專門的實驗老師指導學生嚴格按照規程和實驗方案開展實驗,而不是由沒有經過安全培訓和長期訓練的課題老師指導。課題老師如參與實驗,也必須服從涉危實驗室的專門實驗老師的指導和監督。”朱國慶說。

  新項目風險評估難落地

  加強准入管理,對不同風險實驗室分級分類管理

  “科學實驗有較強的探索性,要經常在未知中尋找新的科學規律。而探索是有風險的,例如溫度和壓力是最容易引起能量積聚的,如果不及時釋放,就會爆炸;又例如在從小試到中試等放大試驗過程中,由於量的控制不當,條件參數未合理修正,也會引發事故;甚至如果操作者當天的身體、精神狀況不佳,也有可能造成事故。”馮建躍認爲,科研的價值在於探索與創新,而有時風險是難以預見的,所以提高安全意識、防患於未然就顯得尤爲重要。

  如果說,人類對未知科學的探索就是一場冒險之旅,那麼有效的風險管控或許可以讓這場冒險行穩致遠。

  2019年,教育部發布《關於加強高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意見》,要求實驗室對所開展的教學科研活動要進行風險評估,並建立實驗室人員安全准入和實驗過程管理機制。實驗室在開展新增實驗項目前必須進行風險評估,明確安全隱患和應對措施……

  儘管要求在前,但現實比理想骨感。一位不具名的高校業內人士舉例,就實驗前的風險評估來說,制定評估規則及落實每個新項目的評估要耗費人力物力,出於種種原因,評估難以落地。

  多位專家也指出,這一方面在於評估標準難以確立,另一方面在於缺乏外部監督、約束機制。

  “高校每年有很多科研項目,課題組對自己的項目應該最瞭解,需要在開展新項目前對人員、機器設備、原材料管理、方法工藝和環境方面的風險有詳盡的掌控,再由學校科技部門審覈,提出規範要求,但現在還沒有形成硬性規則。”有專家認爲,“想建立規則並不難,例如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的有關規定,所有涉及動物實驗的研究,在申報前需完成實驗動物倫理審查。新增項目的安全評估是否也可以參照這種思路來約束?”

  需要規則補位的還有高校不同風險等級的實驗室。

  “涉及危化品、病原微生物、放射源、特種設備的實驗室是目前高校實驗室最主要的安全隱患點。但目前對這4類實驗室的管理,都分散在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中,還沒有專門針對高校的統一的實驗室分級分類具體管理規範。”馮建躍認爲,出臺高校實驗室分級分類管理規範,便於梳理需要重點防範的區域,並配備重點的人力、設備進行管理。“現在有的高校也在制定細化標準和要求,但推廣需要一定時間。”

  如果說專業監管的需求呼喚技術標準的出臺,那麼,監管能否落地,則離不開專業人士的精準“盯防”。

  理想狀態下,身爲高校實驗室的“安全管家”,實驗室安全管理者要能制定安全和消防標準,還要能組織檢查、督促整改,也要能培訓師生。

  但採訪中,多位業內專家告訴記者,“缺人、缺專業人才”是困擾高校實驗室安全專業化的又一瓶頸,不少高校的安全保衛部門和實驗室管理部門中,缺乏這類人員的編制,相關崗位的建制只在個位數。在東部省份某省屬高校,資產管理處負責實驗室安全的3名工作人員要負責校內700多間實驗室的管理。同時,這些崗位也缺乏消防工程或安全工程專業背景的人才。

  “專業人才不足,導致對安全和消防的監管和檢查往往表面化、程序化,看不到真問題,提不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難以發現事故隱患並及時糾正。”有專家表示。

  “事實上,這個崗位對人的要求很綜合,隨着交叉學科的研究探索越來越多,高校也應該設置不同專業方向的實驗室安全管理人才,或者形成安全管理委員會,吸納不同專業背景的專家參與管理。”華東理工大學教授藍閩波建議。(記者 金鳳)

原標題:要重視!事故頻發,高校實驗室如何擰緊“安全閥”

值班主任: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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