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因虛假宣傳與退換貨問題飽受爭議的加拿大鵝發聲了。

12月1日,加拿大高端羽絨服品牌“加拿大鵝”發佈中國大陸地區退換貨政策聲明稱,Canada Goose 加拿大鵝嚴格遵守中國法律法規執行退換貨政策,中國大陸地區專門店《更換條款》中第一條的含義爲: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所有中國大陸地區專門店售賣的產品可以退貨退款。第七條進一步明確表示,更換條款“不影響顧客依據相關法律享有的權利”。

對於出現質量問題的產品,加拿大鵝表示,產品在交付後若出現重要問題,符合加拿大鵝保修政策的,可以享有終身材料和工藝保修服務。

12月1日,澎湃新聞記者就門店退換貨政策致電加拿大鵝北京老佛爺精品店,北京SKP女裝精品店以及上海ifc精品店三家店鋪。店鋪人員均向澎湃新聞記者表示,對於退換貨政策諮詢,門店不給予回應,將由門店轉接至公司市場部,相關人員會盡快聯繫並解決。

11月29日,據新民晚報旗下公衆號新民幫儂忙報道,上海市民賈女士10月27日在上海國金中心商場“加拿大鵝”專門店購買了一件11400元的羽絨服。當天在付款前,店員對於購買的商品不能退款退貨等沒有任何告知,付款結束後店員要求在抬頭爲《更換條款》上簽名。該《更換條款》上寫明:除非相關法律另有規定,所有中國大陸地區專門店售賣的貨品均不得退貨。

據新民幫儂忙報道,由於購買到的產品商標繡錯、面料刺鼻、縫線粗糙等質量問題,賈女士前往門店要求退貨投訴,品牌門店店長以“沒有權利退貨,需要總公司層面來解決”進行推脫。賈女士後續與總公司的郵件聯絡中,也遭遇了不能通過照片提供產品認證的阻礙。

強制不能退換貨屬於霸王條款。

據最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4條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8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包括售後服務,或者服務內容等有關情況。

其中賈女士與店鋪簽訂的“更換條款”也應遵守法律。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6條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義務。經營者和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背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恪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制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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