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温岭市管道燃气公司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违法向企业、村集体、个人超标准收取预埋费共240余万元,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12月1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市场监管部门已要求温岭市管道燃气公司向用户退还全部多收价款,并作出罚款120.68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在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中发现,温岭市管道燃气公司在开展居民管道燃气工程安装施工业务时存在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收费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12条的规定,该局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间,温岭市管道燃气公司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超标准收取企业、村集体预埋费39笔,涉及7325户,多收价款2007200元,个人10户,多收价款2800元,合计多收价款2010000元;同期,当事人收取预埋费时屋型适用错误,排屋按别墅类别收费,涉及518户,多收价款259000元;未通气存量住宅改造费按预埋费收取336户,多收价款144600元。以上共计多收价款2413600元。

根据《价格法》第12条,温岭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市管道燃气公司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对居民用户多收管道燃气配套设施建设费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