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央环保督察办致函4省区:严禁“一刀切”“滥问责”

此次督察将重点关注严格控制“两高”(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上马,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

第二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之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下称“督察办”)专门致函相关省区,要求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边督边改,禁止搞“一刀切”和“滥问责”。

第一财经记者今天从督察办了解到,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4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将于近期陆续进驻黑龙江、贵州、陕西、宁夏等4个省区,开展第二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此次督察将重点关注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实施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情况;严格控制“两高”(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上马,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上一轮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等。

督察办在上述函件中表示,有关省(区)在督察组进驻期间,对于督察组受理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既要认真核实、坚决整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也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做到一事一办、一厂一策,不搞“运动式”整改。

针对在以往督察中出现的个别地区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督察办在上述函件中表示,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对于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要做到依法依规,统筹推进,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能马上解决的,要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明确整改的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督促各责任主体抓好落实。给直接负责整改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留足时间,禁止层层加码、级级提速。

特别是对涉及民生的产业或领域,更要妥善处理、有序推进,坚决杜绝“一刀切”行为,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督察办表示,对于采取“一刀切”方式消极应对督察的,将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函件还要求,有关省(区)在督察进驻过程中,避免以问责代替整改以及乱问责、滥问责、简单化问责等行为。对发现涉嫌以问责代替整改,或问责走过场,以及问责泛化、简单化的,督察组将会及时予以提醒,情节比较严重的,还将按有关程序报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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