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今年電動自行車火災已超萬起:治理存在緊迫性,多地加強整治

今年以來,成都、北京等地接連發生電動自行車自燃事故,造成多人傷亡,引發社會對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的關注。在應急管理部11月召開的發佈會上,消防救援局局長瓊色談到,今年以來,全國已經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1萬多起並造成人員傷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治理存在緊迫性、嚴峻性、複雜性”。

12月1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山東省消防救援總隊獲悉,今年以來,山東已新建電動車停車棚、集中充電場所3.4萬餘個,新增充電樁、充電裝置68萬餘個,有2千餘個小區8萬餘部電梯安裝了電動車阻車系統。

澎湃新聞梳理發現,針對電動車消防安全,全國已有多地出臺了相應政策或開展專項整治活動,規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切實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

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頻發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以其經濟、便捷等特點,成爲羣衆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公開數據顯示,目前全國社會保有量已接近3億輛。便捷背後,也暗藏着危險隱患。今年以來,全國多地發生了多起電動車火災事故,造成人員傷亡。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5月10日晚,四川省成都市成華區一小區電梯內發生電動車起火事故,造成5人受傷,其中包括一名嬰兒,嬰兒傷勢嚴重。5月10日晚,該小區一名業主告訴澎湃新聞,小區物業管理“沒有那麼嚴格”,常有業主或租客推電動車“上樓”的情況。

幾天後,北京市西城區一戶居民家也因電動車原因發生火災。據中國新聞網報道,5月13日,一男子將電動車電池拿回家充電。次日凌晨,電池表面溢出液體並有刺鼻異味,隨後冒煙起火,火災造成該男子妻子死亡,女兒受傷。另據北京市消防救援總隊通報,9月20日,北京市通州區玉橋街道一小區發生火災,火災造成5人死亡。經初步調查,火災系樓內租戶將電動自行車鋰電池帶入戶內充電,充電過程中電池發生爆炸起火……

11月8日,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局長瓊色公開表示,2021年以來,全國已經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1萬多起並造成人員傷亡。他談到,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治理涉及生產、銷售、使用等多個環節,私自改裝和違規使用的管理難度很大,不少城鄉居民習慣將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停放、充電,有的還停放在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等公共區域,一旦起火燃燒產生的高溫有毒煙氣很快能充滿整個空間和通道,導致疏散、逃生困難,造成人員傷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治理存在“緊迫性、嚴峻性、複雜性”。

另據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僅2009年以來,全國共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70餘起,死亡近400人,其中,2011年北京市大興區舊官鎮“4.25”火災造成18人死亡,2017年浙江省台州市玉環市“9.25”火災造成11人死亡,2018年廣東省清遠市英德市“4.24”火災造成18人死亡,給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

制定法規強化消防執法力度

今年8月1日起,應急管理部制定的《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下簡稱“《規定》”)正式實施。其中對於電動車規範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強化了針對電動車消防安全的執法檢查力度。

爲加強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明確,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築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爲電動自行車充電。對違反上述要求,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機構對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消防救援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業主、使用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的義務,當發現在高層民用建築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處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爲電動自行車充電的違規行爲時,應當及時勸阻,或者向物業服務企業反映。物業服務企業要認真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對業主反映和防火巡查、檢查發現的上述違規行爲應當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及時報告消防救援機構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發佈的數據顯示,全國每年發生的電動車火災中,80%的都是充電時引發。爲確保電動車充電消防安全,《規定》第三十七條鼓勵在高層住宅小區內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和充電的場所。同時,《規定》要求,電動自行車存放和充電的場所一般應當獨立設置,並與高層民用建築保持安全距離;確需設置在高層民用建築內的,要與該建築的其他部分進行防火分隔。此外,《規定》還對這類場所應當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充電設施應當具備充滿自動斷電功能提出了要求。

“對每一起電動自行車的火災事故,嚴格責任倒查,推動規範生產經營活動和使用行爲”。瓊色說,下一步,消防方面將會同有關部門繼續加強源頭管控和綜合治理,推動建設更多停放、充電場所,跟進出臺這些場所的消防安全標準,推動實施固定充電場所電價優惠政策,爲公衆安全規範使用電動自行車提供更好保障。同時,指導物業管理單位加強巡查檢查,及時制止違法違規行爲,制止無效的則要求他們及時報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多地開展電動車安全整治

今年以來,全國多地針對電動車消防安全進行了整治。

12月1日,山東省消防救援總隊有關負責人告訴澎湃新聞,電動車“飛線充電”“進樓入戶”等違法違規行爲存在極大的消防安全隱患,極易引發火災事故。爲有效預防和減少電動車火災事故的發生,山東省各級消防部門多措並舉推進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在威海、煙臺、濰坊等多地開展了專項檢查,並定期給物業人員開展培訓宣講。

據介紹,今年以來,山東已新建電動車停車棚、集中充電場所3.4萬餘個,新增充電樁、充電裝置68萬餘個,有2千餘個小區8萬餘部電梯安裝了電動車阻車系統。下一步,山東各級消防救援部門將繼續積極推動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車棚普及建設,從源頭入手,切實解決小區電動自行車進樓充電、入戶充電、飛線充電等問題。

而在上海,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禁止電動車在樓道充電,違者最高罰5萬元。此外,上海市從9月底起至11月底,開展了期2個月的綜合治理集中行動,嚴厲打擊快遞外賣行業羣體違規租售超標、僞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等行爲,集中開展違規停放、充電行爲排查整治。

今年5月,成都市物業管理協會緊急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物業服務區域電動車停放充電管理的緊急通知》,要求對在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者爲電動車充電的行爲予以堅決制止並組織清理。9月20日,北京市住建委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物業管理區域電動自行車充電管理的緊急通知》,要求各物業公司立即組織開展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違規充電檢查。

在河南鄭州,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正在進行中。在10月25日,鄭州市政府新聞辦通報,9月至12月底在全市範圍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依法依規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上樓等問題。另要求,在住宅小區設置充電樁(棚)和智能充電控制設施,督促小區物業管理服務企業,因地制宜,按照相關標準在住宅小區設置電動自行車充電樁(棚)和智能充電控制設施,並督促、幫扶無物業住宅小區完善電動車庫棚的防火滅火設施。

10月中旬,廣東省公安廳召開《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立法聽證會。《徵求意見稿》專門提到,新建、改建、擴建住宅小區應當規劃和配套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有條件的已建住宅小區應當根據實際配套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

《徵求意見稿》還專門提到,電動自行車應當在指定的充電區域使用指定設施充電,並禁止私拉電線爲電動自行車或者蓄電池充電,禁止在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存放易燃、易爆和可燃物品等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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