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金融時報 

11月29日,支付機構拉卡拉收到深交所關注函,要求結合《關於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說明此前拉卡拉在答覆投資者提問時稱“進一步明確個人收款碼不能用於經營性收款,將極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場規模和份額”的依據及合理性等問題

11月30日,拉卡拉對關注函進行了回覆。按照《通知》規定,“對於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徵的個人,條碼支付收款服務機構應當爲其提供特約商戶收款條碼,並參照執行特約商戶有關管理規定,不得通過個人收款條碼爲其提供經營活動相關收款服務。”拉卡拉表示,當下線下掃碼支付市場主要有三類二維碼——支付寶、微信等賬戶機構提供的“個人碼”;支付寶、微信等賬戶機構提供的“AT商戶碼”;以及商業銀行、第三方支付機構、第四方機構提供的“聚合商戶碼”。作爲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拉卡拉,在線下掃碼支付市場提供的正是“聚合商戶碼”。

拉卡拉表示,在“個人碼”不能爲“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徵的個人”提供收款服務的情況下,這部分市場空間將會被釋放出來,轉爲由“AT商戶碼”“聚合商戶碼”提供服務。從手續費率來看,“AT商戶碼”通常收取0.6%左右的手續費,“聚合商戶碼”則普遍收取0.35%的手續費。從入賬方式上看,“AT商戶碼”的收款資金被分別劃入支付寶、微信支付的賬戶,不直接進入商戶的銀行賬戶;而“聚合商戶碼”的資金則直接劃入商戶的銀行賬戶。

今年前三季度,拉卡拉實現掃碼交易金額7300億元,同比增長39%。

拉卡拉還回復了深交所關於公司業務基本面的關注。拉卡拉表示,公司經營業績和財務指標表現良好,業務基本面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公司近期股價上漲受到行業利好驅動,與同行業上市公司上漲趨勢一致,與公司基本面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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