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國有大行竟錯付給客戶假幣,罰單來了!

客戶有意或無意將假幣存進銀行是比較常見的事情,然而銀行將假幣付給客戶堪稱奇葩事。不過近期公開的一張罰單顯示,一家國有大行就因對外誤付假幣給儲戶領到罰單。

這一話題還衝上熱搜榜:

誤付假人民幣被罰3萬元

據央行官網11月30日公佈的中國人民銀行遼源市中心支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某國有大行遼源分行對外誤付假人民幣給客戶。

央行遼源市中心支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對某國有大行股份有限公司遼源分行處以警告,並處罰款3萬元,處罰日期2021年11月25日。

該條規定指出,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務的金融機構、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業務機構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和第三十六條規定的,由中國人民銀行給予警告,並處1000元至5萬元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紀律處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如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務時金融機構發現僞造、變造的人民幣,數量較多、有新版僞造人民幣或其他製造販賣僞造、變造的人民幣線索的,應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

數量較少的,由該金融機構兩名以上員工當面收繳並加蓋“假幣”戳記,登記造冊,辦理收繳業務的人員還要有《反假貨幣上崗資格證書》,向被收繳人出具央行統一印製的《假幣收繳憑證》,並告知持有人可以申請鑑定,收繳的假幣應全額解繳當地中國人民銀行。

《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業務機構應當無償提供鑑定人民幣真僞的服務。

《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以僞造、變造的人民幣對外支付。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顯示,某國有大行股份有限公司遼源分行成立於1985年3月15日,該行曾因“貸後監督不力、貸款資金被挪作他用”被罰款20萬元。

網友:奇葩事天天有

對於銀行將假幣誤付給客戶一事,網友們也炸開鍋了。

有人對“誤付”表示懷疑,也有人稱“離櫃概不負責”。還有網友稱,“實際上假幣受害者絕大多數是被掉包誤收情況,和銀行沒有關係。”

誤收假幣怎麼辦?

關於誤收假幣如何處理等問題的六問六答:

1.市民發現假幣應如何處理?

誤收假幣,不應再使用,應上繳當地銀行或公安機關;看到別人大量持有假幣,應勸其上繳,或向公安機關報告;發現有人制造、買賣假幣,應掌握證據,向公安機關報告。

2.發現他人持有假人民幣,或從事製作、運輸、買賣假人民幣行爲的,應如何處理?

無論單位還是個人,發現他人持有少量假幣,應勸其向中國人民銀行或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務的金融機構上交。如果發現他人持有較多假幣或有制販假幣嫌疑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要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扣留假人民幣,提供持幣人的有關情況。舉報違法犯罪活動,是每個公民的義務,也是向制販假人民幣違法犯罪行爲展開鬥爭的有效措施。

3.誰有權沒收、收繳假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公安機關和中國人民銀行有權沒收假幣,辦理人民幣業務的金融機構可以收繳假幣。除以上單位,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均無權沒收和收繳假幣。

4.銀行收繳假幣應如何操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應由兩名以上櫃員當面予以收繳,在假幣上加蓋“假幣”印章,向持有人出具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印製的收繳憑證,並告知持有人可向中國人民銀行或由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申請鑑定。

5.哪些金融機構可以鑑定貨幣真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中國人民銀行以及由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某國有大行、建設銀行可以進行貨幣真僞鑑定。

6.對銀行收繳假幣有異議怎麼辦?

持有人對被收繳貨幣的真僞有異議,可以自收繳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持《假幣收繳憑證》直接或通過收繳單位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或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當地鑑定機構提出書面鑑定申請。

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和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鑑定機構應當無償提供鑑定貨幣真僞的服務,鑑定後應出具中國人民銀行統一印製的《貨幣真僞鑑定書》,並加蓋貨幣鑑定專用章和鑑定人名章。

經鑑定是假幣的,由鑑定機構予以沒收;經鑑定是真幣的,由鑑定單位予以兌換,並將真幣返還持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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