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2月1日電 (記者倪弋)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在京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最高人民法院貫徹實施〈長江保護法〉工作推進會會議紀要》(以下簡稱《長江紀要》)和《最高人民法院服務保障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工作推進會會議紀要》(以下簡稱《黃河紀要》),圍繞當前長江、黃河流域環境資源審判中存在的法律適用問題,明確審判規則,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好長江、黃河生態環境。

  據介紹,《長江紀要》分爲引言和正文兩部分。正文部分共4方面內容15個條文,聚焦非法採砂和非法捕撈、資源開發利用、環境污染防治、綠色低碳發展等長江流域司法審判中的重點法律適用問題。《長江紀要》提出,依法懲治長江流域重點水域非法捕撈,將涉案水生生物的瀕危程度、數量價值及行爲人認罪悔罪態度作爲刑事量刑情節,保障長江十年禁漁。注重生物種羣及其生存環境的整體保護,通過預防性、恢復性司法措施,加大對動植物賴以生存的生態環境系統治理,提升國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生態質量。

  《黃河紀要》提出,依法從重懲治向黃河干支流和湖庫區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水污染犯罪。綜合生態環境損失、環境修復難度等情況,依法提高刑事罰金刑數額,增強刑事懲戒威懾力。綜合環境污染持續時間和地域範圍,人身、財產及生態環境損害程度等因素,依法適用民法典懲罰性賠償條款。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楊臨萍表示,最高法將切實指導長江、黃河流域各級法院以兩個紀要的出臺爲重要抓手,進一步健全環境司法裁判規則,統一法律適用,加強審判機制改革創新,提升環境司法能力水平,爲長江流域生態保護和綠色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爲進一步提升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司法保障水平,展示人民法院以司法助力大江大河流域生態文明建設所做出的努力,最高法還發布了10個黃河流域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 人民日報 》( 2021年12月02日 14 版)

原標題:最高法發佈會議紀要 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長江黃河生態

值班主任:顏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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