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指存在“中国大陆门店不得退货”的规定,有“羽绒服界爱马仕”之称的加拿大鹅连日来受到质疑。

澎湃新闻注意到,外界的质疑主要有两点,一是其门店所规定“不得退货”的条款是否合理,是否属于霸王条款;二是加拿大鹅官网显示,其产品在加拿大、美国等国家均支持30天内无理由退换货,这种截然不同的退换货规定,是否存在“双标”。

12月1日上午,加拿大鹅发布声明称,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产品可以退货退款。该声明并未直接回复外界的质疑。

同日,上海市消保委约谈了加拿大鹅(希计(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据微信公众号“上海市消保委”发文透露,加拿大鹅参会人员对专门店“更换条款”的具体含义并不了解。参会人员所表述的公司退换货流程与消费者反映的实际情况多有出入。参会人员确认在加拿大鹅官网上30日无理由退货的相关条款,并表示该条款不适用于中国大陆,中国大陆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条款。

有律师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退换货可分为两种,一是有理由退换货,若商品有质量等问题,消费者可在7天内要求退换货;二是无理由退换货,消费者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线上平台购买,可以在7天内无理由退换货。目前,对于线下店铺出售的商品,是否适用线上的7天无理由退货,法律并无明确规定。而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加拿大鹅的上述“不得退换”条款,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减轻了自身的义务,因此属于霸王条款。

国外均支持30天内无理由退换货

据新闻晨报旗下微博@我要投诉—周到上海 报道,近日,上海市民贾女士在上海国金中心商场地下一层LG1-58号“加拿大鹅”专门店,购买了一件型号为9512M的羽绒服,价格为11400元。回到家中后,贾女士发现,这件“加拿大鹅”的商标竟然绣错了:中心太阳处多绣了一根弧线。

贾女士称,10月27日当天,她在付款前,店员对于购买的商品不能退款退货等没有任何告知。“但当我刷完信用卡后,店员递给我一张纸,抬头为《更换条款》,要求我签名。”这份《更换条款》上写明:除非相关法律另有规定,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货。

澎湃新闻查询发现,在网购平台上,加拿大鹅官方旗舰店承诺,所售商品均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据加拿大鹅官网发布的内容,加拿大鹅在加拿大、美国、新西兰、芬兰等国家均支持30天内无理由退换货。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在加拿大鹅中文官网中,其退换货规定页面已无法打开。

另据新京报报道,记者致电加拿大鹅北京三里屯店,门店工作人员表示,正常实体店铺出售货品不能退,因为顾客是看到实物购买的,所以不能退,14天之内可以换货一次。店员表示,线上比如淘宝店看不到货,可以7天无理由退货。随后记者致电重庆IFS快闪店,对方表示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货是中国区通用的条款。

针对该事件,12月1日上午,加拿大鹅对外发布声明称,加拿大鹅在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更换条款》中第一条的含义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产品可以退货退款。产品在交付后,若出现质量问题,符合加拿大鹅保修政策的,可享受终身材料和工艺保修服务。

加拿大鹅发布的声明。来源:微博@Canada Goose加拿大鹅。

同日上午,上海市消保委约谈了加拿大鹅【希计(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据“上海市消保委”发文披露,在此次约谈中,加拿大鹅参会人员对专门店“更换条款”的具体含义并不了解。参会人员所表述的公司退换货流程与消费者反映的实际情况多有出入,上海市消保委要求加拿大鹅在12月2日中午前提交《更换条款》的正式说明。上海市消保委询问了中国大陆以外区域加拿大鹅专门店退换货条款是否与中国大陆相一致,加拿大鹅参会人员表示不知道。加拿大鹅参会人员确认在加拿大鹅官网上30日无理由退货的相关条款,并表示该条款不适用于中国大陆,中国大陆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条款。

律师称“不得退换”属霸王条款

澎湃新闻注意到,“中国大陆门店不得退货”,加拿大鹅的这条规定备受外界质疑。在媒体发起的一项“你能接受部分大牌不让退换货的规定吗”投票中,共有14万人参与投票,其中11.6万人选择了“不接受,纯属霸王条款”的选项。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廖建勋向澎湃新闻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退换货可分为两种,一是有理由退换货,若商品有质量等问题,消费者可在7天内要求退换货;二是无理由退换货,消费者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线上平台购买,可以在7天内无理由退换货。

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廖建勋认为,根据该规定,加拿大鹅的上述“不得退换”条款,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减轻了自身的义务,因此属于霸王条款。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表示,目前,对于线下店铺出售的商品,是否适用线上的7天无理由退货,法律并无明确规定,相关部门虽在不断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工作,但是尚未法律法规落实。所以针对线下退换货,如果商家自身做出承诺的,适用商家承诺,且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赵良善认为,若加拿大鹅对退换货作出具体规定,应当事先明确告知消费者。在该事件中,加拿大鹅官网明确承诺可以30天无理由退货,那么该承诺应当面向所有消费者,不应该排除中国大陆消费者。此外,如果消费者退换货的理由是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者货物瑕疵的,消费者可依据交付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退换责任的。消费者有权质疑商品质量,从而提出退货,这并非是无理由退货,而是有理由退货。

曾因虚假宣传被罚45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加拿大鹅(CANADA GOOSE)最早可追溯至1957年,其创始人Sam Tick在加拿大多伦多经营的一个小作坊。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加拿大鹅专注保暖、户外等小众领域,并不“出圈”。2013年,贝恩资本以2.5亿美元收购加拿大鹅多数股权,此后加拿大鹅从一个小众的户外品牌转型为顶级服饰制造商,有了“羽绒服界爱马仕”之称。

加拿大鹅进军中国市场始于2018年,同年在香港和北京开设了两家门店。2019年,加拿大鹅在上海设立大中华区总部。加拿大鹅官网显示,目前,其在大陆地区的门店有13家,占门店总数的三分之一。加拿大鹅的亚洲地区营收从2018财年的0.4亿加元,增长至2021财年的2.6亿加元。2021财年,亚洲已经成为加拿大鹅营收规模最大的市场。

加拿大鹅曾因虚假宣传被罚款45万元。来源:微信公众号“上海黄浦”。

澎湃新闻注意到,2021年6月,加拿大鹅的国内经营公司希计(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因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被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5万元。该事件当时还上了热搜。

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1月12日,该局接投诉举报反映希计(上海)商贸有限公司的天猫旗舰店有使用绝对化用语和格式条款的行为。该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天猫旗舰店相关网页进行数据留证,发现当事人的天猫旗舰店首页宣传内容有“……被誉为‘最佳越野夹克’”“涉及已损坏或已经使用过的商品,若因质量问题退货,如有必要需经权威质检部门或者CANADA GOOSE质量部门鉴定, CANADA GOOSE保留最终判定权”等文字内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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