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2月起32国取消我国出口普惠制待遇?将会大大冲击出口?系误读

12月2日,据新华社微博消息,近来,一则海关总署公告在业界引起较大关注。

公告说:“12月1日起,对输往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已不再给予中国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国家的货物,海关不再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据新华社报道,欧盟(包括当时仍属于欧盟的英国)和土耳其在2015年1月1日就取消了对中国的普惠制待遇。

加拿大、瑞士和列支敦士登取消的时间是2014年7月1日。

乌克兰则在更早的2012年就取消了对中国的普惠制待遇。

换言之,这份公告所提到的国家都在几年前就已取消对中国的普惠制待遇。

截至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还剩3个:澳大利亚、新西兰、挪威。

普惠制是什么?和最惠国待遇有何区别?

普遍优惠制度(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简称普惠制(GSP),是发达国家(给惠国)对发展中国家及地区(受惠国)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制度。

对自受惠国进口的相关产品给予最惠国税率基础上的关税减让,甚至零关税的准入待遇。

自1978年普惠制实施以来,先后有40个国家给予我国普惠制关税优惠,其中大多是我国的重要贸易伙伴,如欧盟成员国及英国、俄罗斯、加拿大、日本等。

不过,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世界银行标准我国不再属于低收入或中等偏低收入经济体。

为此,多个普惠制给惠国在近几年陆续宣布取消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

在给惠国通报取消给予普惠制待遇后,我国出口商品已经不能凭借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享受关税优惠。

相应地,海关的相关签证措施也将随之发生调整。

此前,在日本大使馆、欧亚经济委员会通报取消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后,海关已分别自2019年4月1日和2021年10月12日不再对日本和对欧亚经济联盟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不过,需要强调的是,普惠制和我们常常听说的最惠国待遇是不同的。

普惠制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及地区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单向给予的关税优惠制度。根据世界银行标准不再属于低收入或中等偏低收入的经济体,发达国家可以取消给予普惠制待遇(俗称“国家毕业”)。

最惠国待遇是世界贸易组织(WTO)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WTO成员国之间互相给予同等的关税待遇,又称“无歧视待遇”。我国入世后,自动获得WTO最惠国待遇,货物出口到其他成员国时适用最惠国税率。

是否会大大冲击出口

据新华社报道,要说冲击出口,按道理也应该是几年前的事了。

然而,事实是,即便取消了普惠制待遇,我国外贸近年来依然保持稳健增长。

今年前10个月,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达到31.67万亿元,同比增长22.2%,比2019年全年还高出1300亿元。

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崔凡看来,此次海关不再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只不过是海关的一个“技术性处理”。

其实,这也不是海关总署第一次发布类似公告。在10月份的一则公告中,海关总署决定从2021年10月12日起,不再对输往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三个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公告明确,输往上述相关国家的货物发货人需要原产地证明文件的,可以申请领取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在中国,原产地证书已实现自助打印,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全套申领流程。  

相关文章